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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九江师专学报》1999.3】被知网侵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4年11月9日发布,第35514篇
(一)
我的《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九江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第47-54,76页,16000字,被知网侵权。
我的1999年记事本记有
1999年2月5日邮寄九江师专学报《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
1999年10月11日收到九江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
1999年10月18日收到九江师专学报寄来稿费 1999.3 150元
我的《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九江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第47-54,76页,16000字,被知网侵权。
见照片12张,拍自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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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笔者在2018.6.6、2021.11.15、2024.3.19三篇博文中指出中国知网对我的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但是知网置若罔闻,明知故犯。见
1,《中国知网对侵我著作权警告置若罔闻》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4年05月30日发布,第34751篇
六年前笔者在《中国知网侵我著作权,查阅自己论著需付费》博文中已经提出:中国知网收集了我的许多公开发表的文章,但没有一篇论文是经我本人授权签字同意的。未经我本人授权同意和转让,大量刊登我的文章本身就涉嫌侵权了。令人不解的是,我本人通过中国知网查阅自己的文章居然要我付费,否则无法查阅,更不准下载。请问这些文章的著作权究竟是作者本人黄安年的?还是中国知网的?在突出强调重视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今天,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详见下文)
然而六年来,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实际运营主体,依然将本人享有著作权文章一百多篇(一百多万字)继续刊载于“中国知网”上,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付费阅读、付费下载等服务。至今和著作权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知网侵我著作权,查阅自己论著需付费》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8年6月6日发布
中国知网有海量论著数据库,其中收集我的许多论著,但几乎没有一部著作和论文是经我本人授权签字同意的。未经我本人授权同意和转让,大量刊登我的论著本身就涉嫌侵权了。更令人不解的是,我本人通过中国知网查阅自己的论著居然要我付费,否则无法查阅,更不能下载。请问这些论著的著作权究竟是黄安年的?还是中国知网的?在突出强调重视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的今天,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再说,电子出版物(包括通过网络向读者提供合共个人下载、打印和阅读的电子图书论文的版税,怎么著作权人兑现也是个大大的问题。举例来说我的论文《论多样性统一的历史观》首发于《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三期第52-61页。全文14千字,迄今整整二十年了。我想看看中国知网上自己的文章,但是遭遇闭门羹,按照知网的规定查阅文章千字在1.2-4.8元间,这样算来以千字1.2元计算,这篇文章的付费为16.8元, 即使按照1%的电子版税计算,一次也该获0.17元。如果累计总共有10000人次缴费登陆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15-1436185.html,电子版税就是1700元了,这还是一篇文章,全部呢,怎么算?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15-1436185.html
2,再谈中国知网对侵我著作权警告置若罔闻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4年05月31日发布,第34755篇
两年半前笔者在《中国知网集结我在刊物上发表的部分文章(署名第一作者)》中又提到:根据我本人的收集并逐一统计,截至2021年11月15日登录中国知网检索两项主题,共录得187篇,均未支付我个人任何稿费。我如今下载个人文章还得付钱,奈何! (见下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并非全部刊物,他们尚无可能将所有刊物的文章囊括其中,此外报纸上的文章也为包括在内。
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实际运营主体,将本人文章一百多篇(一百多万字)刊载于“中国知网”上,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付费阅读、付费下载等服务至今,严重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15-1436307.html
中国知网集结我在刊物上发表的部分文章(署名第一作者)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1年11月15日发布(第28975篇)
https://kns.cnki.net/KNS8/DefaultResult/Index?dbcode=CJFQ&kw=%E9%BB%84%E5%AE%89%E5%B9%B4&korder=FI
*查中国知网无视我的一再警示继续刊登未经我授权的文章(2024.06.01)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4年06月1日发布,第34763篇
下面是笔者2024年3月19日在网上查询中国知网刊登对我的侵权文章部分目录(按第一作者计算),而此前一天,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初审通过了我的诉中国知网立案。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15-1436463.html
(三)
自己写的文章并且已经发表还需要公证吗?在学术界只要学界认可,是无需公证的。如果自己的文章被侵权,又不想诉诸法律解决,也无需公证,因为公证费时费钱。问题在于如果侵权当事单位和法人赖账、置若罔闻,否认侵权,以至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文章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文件效力了。鉴于中国知网多年来涉嫌侵犯了我的著作权,且对我的一再警告熟视无睹,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就要做好必要时诉诸法律的一切准备,于是我不得不对自己全部被侵权的文章进行法律公证。
2023年12月15日我做了171篇被侵权文章的公证, 22日制作完成,很快我就收到全部公证的副本。
照片6张拍自公证我的我的《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九江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第47-54,76页,16000字,被知网侵权。117号第740-7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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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的《近代中美之间的平等和不平等关系》,《九江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第47-54,76页,16000字,被知网侵权。
知网创立于1999年,请问知网法人代表,难道当时就和九江师专学报签订了什么“合法”协议和授权?还一次性卖断理应该给原创作者的稿酬?原创作者已经在当时获知你们依法付给了稿酬?九江师专学报既未在学报刊登知网支付稿酬声明,我本人也未收到任何此类稿酬。显然你们的所谓“合法”协议和作者授权的打造的狡辩,是根本站不住的。
(五)
2024年10月28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0491 民初12707号案,判决书认定(知网)“学术期刊公司侵犯了黄安年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024年11月7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0491 民初14480号案,判决书认定(知网)“学术期刊公司侵犯了黄安年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024年11月7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0491 民初14481号案,判决书认定(知网)“学术期刊公司侵犯了黄安年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024年11月7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0491 民初14482号案,判决书认定(知网)“学术期刊公司侵犯了黄安年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I以上四项总共涉及侵权文章17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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