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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众拆迁大事的宣传宜重质量轻数量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12月6日发布
最近地方媒体大肆报道今年超额完成拆迁指标%之多少,大有来个超额竞赛之势。笔者以为涉及民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何况关系拆迁这样的大事,要将后遗症减少到最小程度,务需精准到户,有法依据,尽量通过立法程序进行,而非一道行政命令,几天内限令完成,这样做看似很爽,结果可能留下一堆难题。例如开墙打洞当时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拖了这么长时间来集中清理,对时任领导的责任要不要追究?如果时任领导人认可这种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如果领导认可不能作为是否合法标准,那么就该通过地方政府的特许立法措施来施行为好,这样既是依法办事也可以避免产生法律纠纷上的问题。再说,好事再好,还得老百姓认可,优先解决方便老百姓问题,不能先拆后建多少便民店之类,还得统计拆了多少便民店,有多少便民服务拆了还没恢复等等,总之实事求是,有利有弊,实事求是报道比较好。中央强调重质量,拆迁之类得大事讲重质量,就是要讲精准到户,讲将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而非突出报道什么超额完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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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5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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