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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汤氏宗谱第13次修谱制谱条例的启示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9月1日发布
翻阅2014年1月出版的浙江山阴天乐汤氏宗谱(2013年癸巳春第13次续修),2013年3月18日《天乐汤氏宗谱》续修理事会制谱条例,对于正在着手编修宗谱的编撰者颇有启迪。
条例写道“这次修谱凡天乐汤氏族人不分男女、贤愚、良莠、善恶、贵贱,均将其名字记入宗谱。”并提出“入谱范围为以下十二种人”。其中
十,提出“夫妻关系虽然无法律认可,但属于逝世婚姻生育的子女姓汤的可入谱。”
十一,提出“下落不明的人应予入谱,再其名下注明“外出””。
十二,提出“对极个别不肯提供入谱资料,拒绝入谱者,井劝告无效者,只记该族人名字,并注明不提供入谱资料或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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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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