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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精益求精——记我和冯其庸先生的学术交往几件事

已有 3051 次阅读 2017-8-9 06:06 |个人分类:学术问题研究(2017--)|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 精益求精

——记我和冯其庸先生的学术交往几件事


推荐张书才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789发布


(按:本文载《红楼梦学刊》2017年第4期第58-69页。感谢学刊责编惠寄PDF版。所配照片是2017年4月10日张书才先生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举行冯其庸先生追思会上,由黄安年拍摄。)

我在《曹雪芹家世生平探源·前言》中说过:“我得以侧身红坛,不时敲敲边鼓,一是有赖于供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二是有赖于红学界师友的邀约、扶持和策励。……毋庸讳言,没有档案馆同事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没有红学界师友和报刊编辑朋友的邀约和策励,我不可能涉足红学领域,更不会坚持下来,以迄今日。”应该说,在这众多给予我很多帮助的红学师友中,冯其庸先生是与我学术交流最多、对我策勉影响最大的一位。

冯先生常说:“我研究《红楼梦》是从研究曹雪芹家世入手的,我的基本方法,还是用古文献结合地面调查、地下发掘”;“在《红楼梦》研究中,曹雪芹研究的特殊意义,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清代的章学诚说过:‘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之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中国学人‘知人论世’的治学传统,我认为在人文学科领域是具有普适作用的,这就是《红楼梦》研究中,曹雪芹研究或者再扩大一些说‘曹学’的‘特殊意义’所在。一部作品你连作者都没弄清楚,却去泛论什么创作主旨,那无异于沙上建塔,对《红楼梦》研究而言更是难以深入。北京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地方,理应对曹雪芹研究多作贡献。”由于我从事明清档案编辑研究工作,在学术研究中有着“知人论世”和“注重证据”的共识,所以冯先生一直希望并勉励我关心红学研究,多撰写有关曹雪芹家世生平和《红楼梦》创作背景的文章,并常来电话交流、探讨对一些相关问题的看法。正是在这些平凡的学术交往过程中,使我深切感受到冯先生在学术研究中“求真务实,不耻下问”、“刻苦严谨,一丝不苟”、“严于自律,勇于进取”的精神和品质,不愧是我们后学晚辈的治学典范,应该继承和发扬。

现略述数事,以志对冯先生的追悼和缅怀。

求真务实 不耻下问

记得冯先生说过:“每遇到问题,不管能不能查到,我都要实地去调查。一个是做地面调查,历史遗存、实物调查;另外一个是书本的核查。”“每做一个结论,都要有实际的证据摆在那里。这样,尽管别人不同意,但必须把我的证据推翻才能不同意;如果推不翻这些证据,那么不同意只能是一句空话。”

诚哉斯言!冯先生做学问,搞研究,确是一贯求真务实,细心体察,广咨博访,不说没有根据的话。这是学界的共识,也是我和冯先生学术交往中的切身体会。

2004年3月15日,冯先生来电话说,清东陵管理处在上海举办展览,展品中有新发现的“康熙传位遗诏”,问我是否知道“传位遗诏”的内容。我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有“康熙遗诏”的汉文本,印象中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前面第一部分为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的谕旨,《圣祖实录》里有记载;第二部分写明“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即尊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布告中外,咸使闻知。”这份遗诏是康熙皇帝死后,雍正皇帝与顾命大臣等所拟,用汉、满、蒙三种文字书写,布告中外的。有学者认为,“传位遗诏”不是康熙生前所写,不能作为传位给雍正的凭据。然后,我扼要介绍了主张雍正“合法继位”与“改诏篡位”的几种说法,并告诉先生“阿其那”“塞思黑”的满文原意分别是“夹冰鱼”、“讨厌的人”,与“猪”“狗”之意无关。冯先生听后很兴奋,说要马上去查《康熙实录》看看,并嘱我写篇有关阿其那、塞思黑的文章,在《红楼梦学刊》发表。

第二天上午,冯先生来电话说:已经查到《康熙实录》的记载了,谕旨很长,遗诏是否都收入了?我回答说,没有亲自核对过,据说只是个别文字稍有修改变通,基本内容没有改动。冯先生说:这遗诏太重要了,可见康熙五十六年已经内定雍正继位了。我说,好像还不能这样讲,当时可能还在皇四子雍亲王胤禛、皇十四子固山贝子胤祯(音zheng)之间进行考察选择,所以康熙五十七年十月派皇十四子胤祯去西北主持军务,特意给了他立功建绩的机会,但康熙六十年十一月把他召回,又在康熙六十一年四月把他派回西北,应该说康熙此时已经最后决定传位给皇四子雍亲王胤禛,不然康熙不会在衰老多病之年把继承人派往千里之外,反而让皇四子雍亲王胤禛留在身边,并代行天子之事。冯先生说,这样分析更合情合理,很有说服力,再讲讲你对隆科多、皇八子的有关看法。我说,“康熙传位遗诏”也好,其它记载也好,持“雍正夺位”说的朋友都会有不同理解,我们只能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考察。即如隆科多固是步军统领,执掌京城九门锁钥,统率八旗步军营和巡捕三营官兵分汛防守,稽查门禁,但宿卫守护皇宫、畅春园的是八旗精锐之护军、前锋、火器等营官兵,他们各有统领,非步军统领隆科多所能指挥控制;再如“皇八子党”,势力既大,如果不相信父皇有传位给“雍亲王皇四子胤禛”的遗诏,他们怎么会毫无反抗,听凭雍正顺利登基?所以我个人考虑,雍正“承父命而即皇位”应该是可信的。

冯先生说:这太重要了。《红楼梦》有“成则王侯败则贼”这样的话,清初的主要思想家也一再这样讲,雍正奉命继位,正是说明了这一点。你刚才讲的很重要,应该写篇文章在学刊发表,这对了解曹家家世、《红楼梦》创作都是非常必要的。

冯先生又说:有人讲曹家参与了乾隆初年弘皙弘皎他们造反夺位,被二次抄家,哪有这种事!曹家应该是曹頫被革职抄家后,就一败涂地了。你认为是这样吗?我说:应该是这样的。弘皙弘皎一案,最初是因为他们谗附庄亲王允禄,乾隆担心“将来尾大不掉”,故将案内几个宗室王公惩戒治罪;到当年十二月,又发现理亲王弘皙郑家庄王府中,按照内务府体制设立了掌仪司等司,有违典制,显欲图谋不轨,遂将弘皙移往景山东果园圈禁,弘皎等人并未再加治罪,没有认定他们与弘皙同谋造反。从现有材料看,此案仅局限在宗室王公内,并没有牵连曹家的人。冯先生说:就是嘛!如果曹家真的牵连了“谋逆”案,被抄没缉拿,曹雪芹还能写《红楼梦》吗?捕风捉影,毫无根据。现在实事求是做学问的老同志就几个了,其他人早忘了任何一种“新说”的提出,都应该有客观文献证据而不应仅凭主观臆测,更不能靠曲解文献甚至编造假材料去撒谎造假,欺瞒读者。

2007年3月24日下午,冯先生来电话谈辽阳碑“教官”、“敖官”事,说原帖看不清楚,又遍查找不到官名中有“教官”之称,问我清代档案中有没有记载?我说:没有具体查过清朝入关前的档案,据顺治年间的档案记载,清入关前八旗中有旗下师傅、教书师傅之称,是教八旗子弟读书识字的,好像每旗都有,但不是教红衣大炮的。如于跃龙入关前即是旗下师傅,印象中是镶黄旗包衣,和曹振彦一样都是包衣汉人。档案载明于跃龙“起初在盛京时放为旗下师傅以教旗人,因为师教训有功,于顺治二年考取,放江西袁州府知府”。只是没有见到过“教官”这一名称。“教官”,应该是后金时期职司教授知识技能的各类师傅、教习的统称,与元明时期统称府学之教授、州学之学正以及县学之教谕、训导等为教官一样。至于“敖官”,应该是人名,不是官名。记得《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的碑阴题名并非同时所刻,好象辽宁博物馆曹汛先生文章中曾经说明并绘有图证。可先将原刻、后刻之文字加以区别,而后按官职名称的具署位置格式判断“教官(敖官)”是官名还是人名;如是官名,就可肯定是“教官”,不会是“敖官”。冯先生说,“教官”、“敖官”之辨,看是一字之差,实则关系到治学原则和目的,一定要有理有据,辨析清楚,我再去仔细查一查。

后来得知,冯先生在查阅、研究大量文献资料之后,又在6月初亲赴沈阳、辽阳,并在辽阳市领导和朋友的帮助下,把辽阳博物馆已用玻璃罩封闭的《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外面的玻璃罩拆除,会同多人反复审视碑阴文字,一致认为此二字确是“教官”而不是“敖官”,并且与官职名“副参游备等官”、“千总”皆另行提格,确是官名无疑。与此同时,冯先生还在《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旁一块康熙初年大碑的碑文中,发现了三个“教”字,与《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上的“教”字写法一样,都是“子”字的第一横笔长于其上“土”字的第二横笔;并承辽阳博物馆退休职工邹宝库先生告知,明万历四十五年《礼部榜文》碑碑文中有“教官”二字,遂由辽阳朋友查核拍照,其“教”字的写法也与《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的写法全同。这样,在文献考证与实物验证完全一致的基础上,冯先生撰写了长文《〈大金喇嘛法师宝记〉碑“教官”考论》,以不争的文献和实物证据,纠正了《奉天通志》的不实记录与个别学者的妄断,确证了所谓“敖官”实乃“教官”之误,曹振彦时任“教官”而非“皇帝侍臣”。冯先生在文末不无感慨地写道:“真理自身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说服力的,当读者看到了事实的真相以后,一切虚张声势的恫吓反而显出它自身的空虚无力。所以学术的商讨,还是用学术的语言为好!”

精益求精 一丝不苟

冯先生治学刻苦严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无论发表文章,还是再版书籍,都要再三校核,反复修订,斟酌有无疏漏和不妥之处,发现差错定要改正;即便有时忙不过来,须委托他人代为校核,也必谆嘱把建议修订缘由乃至标点及错、漏、衍字句等标识出来,以便亲自统稿时斟酌敲定。

《曹雪芹家世新考》是冯先生的第一部曹学力作,也是冯先生研究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奠基之作。2006年,冯先生准备再次增订出第三版,嘱我和任晓辉对第二版《曹雪芹家世新考》(增订本)代为校核,务必仔细认真,有错必纠。遵照冯先生的嘱托,我们除对二版的错、漏、衍字句等修订补正外,并把我们认为个别引证不实之史料、阐释欠妥之文字提出修改建议暨原由,请冯先生亲自酌定。对此,冯先生皆逐一核查,分不同情况,一一斟酌处理:或全文删去误引之史料、不妥之文字,或心有疑问而来电征询后再斟酌权衡处理。  

如“第四章人物考二———三房诸人”第十四世曹起(启)下引录《五庆堂重修辽东曹氏宗谱》原文外,并引《八旗通志》卷三《旗分志》三镶黄旗包衣第四参领第二旗鼓佐领“……以曹起管理,曹起故,以桑格管理”为证,我建议删去,并注明:“此曹起隶正黄旗汉军,不可能任镶黄旗包衣旗鼓佐领。所引不实,似将此段文字删除为宜。”“此中之镶黄旗包衣旗鼓佐领‘曹起’,实乃曹寅堂侄曹颀。见《曹颀任镶黄旗包衣旗鼓佐领》一文(《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二辑)。”冯先生核查之后,遂将此段文字全部删去。

又如“第十二章·关于李煦”中论及“曹寅与李煦的关系”时有“曹寅的继妻李氏,是李煦的妹妹”之语,我在校核时指出:“寅妻李氏与李煦之‘兄妹’关系,新见资料最多只是‘族兄族妹’,是否要在此处引证说明,请酌定。”冯先生在2006年12月17日即来电话询问此事,我说:曹寅继妻李氏的父亲是正白旗汉军李月桂,李煦的父亲是正白旗包衣李士桢,寅妻李氏不是李煦的嫡亲胞妹;李煦的祖父是李西泉、叔祖是李懋功,寅妻李氏的祖父已于入关前去世,亦非李煦同祖堂妹;所以我考虑,为慎重起见,视李煦与寅妻李氏为“族兄族妹”较为合宜。冯先生说,这样讲也有道理,我看看《李月桂墓志铭》再定。

再如“第五章人物考三———四房诸人”第十世曹振彦,按语称其“后又于顺治六年随多尔衮至山西平姜瓖之乱”,我指出“从两篇《曹玺传》记载看,‘随王师征山右’的是曹玺,不是曹振彦”,建议把此句删去。2006年12月29日冯先生来电话说:曹振彦考贡士的时间,有人说是顺治元年,这就不可能到七年才任知州;你说顺治六年考中贡士,可能性大些,但他随军征大同,似也不能第二年即出任知州。我说:顺治六年考贡士,目的就是考中者以州县官即用,《会典事例》有记载;至于随军征大同,那是指的曹玺,曹振彦没有去。冯先生说:印象中有材料说曹振彦他们父子俩一同去的。我说:目前所见记载曹玺随军征大同的材料,都没有曹振彦的。冯先生说:我再看看那些资料,如果曹振彦没有去征大同,顺治六年考贡士后即授知州就对了。

出书如此,发表文章也是反复斟酌修改,自己不满意绝不拿出来发表。即如《曹雪芹研究》第五辑刊出的《冯其庸先生访谈录》一文,冯先生就曾经两次亲笔修改。第一次在2011年冬,编辑部将访谈整理稿送请冯先生审阅,冯先生虽然亲笔作了修改,但统看后仍不满意,“表示坚决不能发表”。第二次在2012年夏天,采访人将冯先生第一次修改稿整理成文后再次送请冯先生审阅,时值酷暑,加之身体不适,冯先生为修改访谈稿时坐时卧,有时是趴在床上一笔一划修改的。听着冯先生电话里的述说,不禁潸然泪下!兹将冯先生第二次校改稿的四张图片附识于后,以飨读者。

冯先生是当代很少见的一位生于寒门、从小劳作、纯然凭借刻苦自学、自觉自励、多方求索而终于“自我造就”成为精通文史诗词书画、具有超常的治学才智和艺术造诣,并有非凡学术成就和巨大学术影响的学术大家。冯先生毕生倡导和秉持“真正的学者永远是一个跋涉者,一个求索者”的治学理念,践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治学原则,坚持将文献研究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治学方法,无疑是中国传统学术文化之精华。冯先生不但践行于自己的全部学术研究中,而且为学人指明了治学求索之路,我们理当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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