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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农民”吗?

已有 3814 次阅读 2009-2-1 16:07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转贴,原作者,王存兴 这是2006-3-31的帖子,未知出处
 
现在关于解释“三农”问题的政策和理论很多,人们的良知似乎正在复苏,真正要关心最低层的农民群体了。可是很多政策和理论几乎都是空谈,原因是他们所关心的“三农”问题,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事实上,中国根本不存在“农民”这个群体。
 
“农民”,通常是靠土地生产维持生活的人群。他们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经营权、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土地是他们拥有的合法财产。
 
从所有权的角度看,中国没有农民。他们使用的土地是“租赁”国家的,从利益关系上看,他们和“租赁”地主的土地没有区别。他们对土地没有所有权、没有交易转让权,只是拥有经营权。从这种租赁关系来看,他们的真实身份应该是“雇农”或“雇工”。
 
他们是“雇农“吗,严格地说好像也不是。雇农虽然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他们可以自由的解除这种“租赁”关系,可以自由的迁徙。中国“农民”拥有自由解除这种“租赁”关系的权利吗?没有。
 
中国的农村土地是按平均的方式“租赁”给农民的,这种租赁协约是三十年。现在很多“农民”由于各种原因不愿种地了,可是却无权解除这种“租赁”关系。地可以不种,但是各种“租赁”费用必须上缴。
 
但在政府需要征用回收土地的时候,他们必须无条件地被动地解除这种“租赁”契约,没有任何保护自己的权力。从这个关系上来看,这种维护的“契约”的权力,也是不公平的。现实中发生的大量的强行征地成为流民的例证。
 
从社会地位上来看,他们似乎也不是雇农,而是更有点像“农奴”。
 
从整个社会劳动关系上看,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劳动量,同工不能同酬。农民工”和“正式工”的报酬的差异是很大的。最典型的体现是“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区别。他们在社会地位上自然的“低人一等”。
 
从社会基本权利来看,他们在工伤残废、死亡,交通死亡上的补偿上,存在极大的等级差别。即使在 “参军”卫国,具有同样的牺牲几率情况下,他们补偿也是不同的。
 
至于各种社会福利,根本就没有他们的份。甚至连失业统计也把他们排出在外,理由是他们有土地。事实上,一亩左右的土地,一年的利润是多少?大约也就是三四百元吧。比居民生活最低的标准补偿金都少。这里还没有计算他们耕种一亩土地必须付出的辛勤劳动。
 
最重要的他们不能合法的自由迁徙,不能在工作的地点获得合法的居住权,子女上学、就业、医疗问题,从来没有人认真考虑,仿佛他们不是中国人,更像是外国非法移民。
 
从这些事实来看,其实他们的真实身份应该是“农奴”;和传统上的农奴相比,他们唯一的区别是“人身”不能被他人“自由买卖”。
 
所以说,现在中国没有农民。对他们的称呼“现代农奴”更符合事实。
 
所谓解决“农民”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政府既然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执政为民,“农民”就不能被排除在外。因为他们才是中国人中的大多数,才是主体。所以真正需要做的首先是解放“农奴”,把土地所有权还给他们,使他们真正成为的名副其实的“农民”。然后“还给”他们国民待遇——一个做人的基本权利——自由迁徙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享受一个公民应该享受的,包括财产权益、社会权益、政治权益。这是他们自己应该得到的。有了权利,他们能够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不需要别人给予什么样的恩赐和施舍。
 
解决“三农”问题,基中“农民”是一个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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