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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奶粉”事件的处理

已有 5045 次阅读 2008-9-20 14:15 |个人分类:随园杂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需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奶粉”事件的处理

(龙双畏/2008.9.20

从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免检产品等荣誉到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爆发,狠狠的扇了国家科技部、质检总局等部门一记耳光。事件爆发以后,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三氯氰胺含量专项检查,阶段性调查结果是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而其中有很多都是深入老百姓中的知名品牌。这一举国震惊的结果,深刻的反应了国家质检部门的不作为,也反应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我们企业和国家政府部门中的一些问题……这里我不想讨论这些问题,只想知道政府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怎么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希望,毒害我们的儿童,就是葬送我们的未来和希望,把黑手伸向纯真幼小的生命,实在是丧尽天良,狼心狗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定要严惩,不仅仅是因为事件的严重性,而且重要的是要起到警世的作用,该杀的杀,该坐牢的坐牢,该罚的罚,绝不能姑息手软,严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如果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对于这样举国震惊的毒民事件,也足以引起我们的政府进行重新立法,制定相关的法律102年前美国重拳出击的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否则,今后类似三鹿奶粉这样的事件仍然会发生,还会出现四鹿五鹿等,既然可以加三聚氰胺,也可以加四聚氰胺、五聚氰胺……说不定哪天我们每天喝的水就成了毒药。

发生了这样的事,三鹿集团是罪魁祸首,国家质检总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国家质检总局总还是有些良知, 917日发布公告: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为什么要等到出人命了,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才想起去查呢?为什么一查竟然查出这么多呢?(这可仅仅只是奶制品产业中的一个产品啊!)当然,除了质检局,科技部、cctv等宣传等部门也有责任,是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鼓吹,来愚弄善良的国民,让人民买这些产品,这是在协同欺骗,导致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应属于 “从犯”,作协同杀人罪论处。

2008年是个多灾多难的年份,我们的国家经历大雪灾、大地震等考验,天灾让我们的民族和人民都在经受着痛苦和磨难,这是我们无法抗拒的,然而,像三鹿奶粉事件这样的“人祸”却是不可饶恕的,应该重罚重刑。重罚重刑之后,也许我国的奶制品产业将受到重创,但是,我们宁愿废掉一个产业,也不会让这个产业来危害我们子孙后代;也许我国的某些政府官员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我们宁愿多清理一些人,处理一些人,也不会再让他们利用广大的资源来祸害人民;也许我们的某些制度将会面临重大的挑战,但我们宁愿多废除这些制度,改革一些制度,也不会让这些制度依旧成为腐朽和官僚作风的温床。

所以,衷心的希望政府能够做好 “奶粉”事件以及此事件所反应出的相关问题的处理,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且出台一些看得见的手段、措施或政策,杜绝此类可怕事件的再次发生。

最后,借用嵇少丞老师的一句话:中国不作一次制度上的根本改革, 国将不国!

 

 

注:本文引用了许多科学网老师的话,由于时间仓促,没有来得及一一将原文引过来,如有冒犯,敬请各位老师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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