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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用调和油的定义为: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油,根据一定比例调配而成的油种。标准中其他技术指标基本和一般的植物油相近。
该标准没有对调和油根本目的要求的脂肪酸比例有任何要求,导致一些生产企业打“擦边球”,随意勾兑,误导消费者。现市场上的大部分调和油均为低档油之间的调配,导致价格低廉,混淆了科学概念,搞乱了市场,危害了我国居民的健康。
其实调和油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调和,使调和油的脂肪酸能达到平衡我国居民膳食脂肪酸健康要求。不光是饱和、单不饱和及多不饱和脂肪酸的简单要求。而是应该建立在我国居民膳食脂肪酸摄入的量和平衡性调查结果来设计,应该有地区性的特点。而且调和油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生理条件下进行独特调配,使其更适合他们营养和健康的需要。工商和卫生部门应该允许这些特殊调和油的生产和销售,形成多样化的食用调和油市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因此,食用调和油的标准应该明确脂肪酸(SFA, MUFA和PUFA的比例,以及n6和n3PUFA)的比例,将营养指标纳入到标准中。这可是关系到中国居民健康的大事呀!希望标准制定人要慎重,不要辜负国家给予的权利。
建议一般食用调和油可以有一个普通标准,而对特殊人群、特殊目的的调和油应该与“营养补充剂”管理办法相同,可以与一般食用调和油有不同的标记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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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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