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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 发布时间:2021-02-20 | 浏览:677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考核分会、科普分会、方药量效研究分会、防治艾滋病分会、医院药学分会、皮肤科分会、医史文献分会、名医学术研究分会、急诊分会、妇科分会、中医美容分会、中医药文化分会、医院管理分会、脾胃病分会将于2021年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改选。请你单位协助做好以上14个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中医药事业,热心学会工作,品德良好,作风民主,团结协作,甘于奉献,政治素养高,法纪观念强,能严格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章程》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深造诣和较大影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博导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
(五)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兼任我会分支机构委员及以上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六)军队人员兼任我会分支机构委员及以上职务,须按行政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兼职。
二、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将所推荐的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汇总后(纸质版)寄至省中医药学会。
2.分会委员候选人须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www.cacm.org.cn/zhzyyxh/xzzq/lanmuxzzq.shtml下载),电子版发至省中医药学会邮箱,标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书写:“XX分会-XXX(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XX省(市)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连同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会员中心】下载打印)交省级学会汇总。
3.现任委员如继续连任,需重新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4.按照学会有关规定,分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中医药学会有效会员,未入会者请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程序请扫描各相关单位会员注册专属二维码进行注册、缴费。更多入会方式,可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会员服务】栏目下查看《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入会须知》。关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办理入会手续,相关事宜可在微信平台留言。
5.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54号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联系方式:024-23397508
工作QQ群:281350469
E-mail: lnszyyxh@126.com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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