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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耻感倒逼约束任性到底有何社会影响,刺痛谁的神经? 深圳警察对轻度违法的行为通过文化侮辱来警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新问题。对于业已麻痹的神经而言,惩戒可谓刁钻,让路人和当事人心理产生一种负担,抓住中国人内心最无法忍受的羞耻感,这是一种思想暴力,文化暴力,鞭挞的是路人的灵魂,让违法者刻骨铭心。
问题来了,这些被羞辱的路人真的无恶不赦,需要通过灵魂惩戒来纠违吗?谁赋予法律可以侮辱人格来达到所谓管理的目的呢?如果这些违章者,心里脆弱 可能就不会以身试法。如果这些人心里没有公德意识,你的惩戒其实伤害的是人对民族文化的感情。因为对婚姻的忠诚,是一种文化信仰,是这个民族内心深处最揉弱的防线。一旦赋予社会践踏,一旦被功力性使用,这等于赋予权力的任性,彰显管理者的无能。德治一向就是一种理念,法制是可靠的保障。
在依法治国的历史语境下。把违法惩戒与道德惩戒等同,不但模糊两者的界限,还破坏文化信仰为代价,践踏人格自尊,不但不能让违纪者心悦诚服认识到破话秩序的不良影响,还会衍生出对文化的抛弃与疏离,一旦最后一道底线被突破,这个民族的就彻底没有底线了。一个没有底线的民族还会爱国爱家爱社会吗?绿帽子,你撕裂文化中最后的一道遏制人性之恶的防线,成就的是一种恶法的短视性功效。你放大一个在暗处生长的世界,换来的是民族对文化信仰的仇恨感。罪恶感和羞耻感叠加对人格塑形是扭曲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是对文化禁忌和内心深处保持一种基本敬畏。深圳作为改革前沿,思维模式从蛇口风波到绿帽子早已超越社会平均理解力之上。一旦赋予执法者侮辱人格执法等于放纵执法者可以不择手段。等于戕害一个民族文化认同感为代价换取虚假性政绩。违法者可恶,执法者残暴 都不是新常态历史语境下愿意看到的。深圳历来是创造历史的热土,你的行为和水准代表国家发展方向。
绿帽子执法一方面折射出深圳对文化的依赖,一方面折射出文化被经济化思维者扭曲性误用了。红灯和绿帽子结合,是全民没有文化的赤裸裸反映。绿帽子执法是对文化信仰群体最冠冕堂皇的公开侮辱,罪大恶极之处在于以违法的名义捆绑了文化对人性的塑形,无声无形的伤害可谓恶毒。
习惯于任性的群体倒逼自己受辱,也算是罪有应得,受累的伤害的还是民众对文化的感情。那些任性的另类,随意可以不顾律制的人 你不是我所说民的范畴。道德纠违是文化悲哀还是法治的残酷?社会需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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