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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强调事物的动态变化、矛盾的对立统一以及多方面的相互联系。然而,在实践中运用辩证思维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一方面,严密的形式逻辑论证往往追求确定性、一致性和精确性。它遵循明确的规则和推理模式,以得出确凿的结论。而辩证思维中的矛盾观和变化观,可能会在形式逻辑的框架下显得难以捉摸和不符合常规的推理模式。例如,形式逻辑强调非此即彼的判断,而辩证思维可能会认为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既是此又是彼,或者会相互转化。这就可能导致在遵循形式逻辑进行论证时,难以充分体现辩证思维中那种对复杂性和变化性的包容。另一方面,人们在实践中常常受到习惯、传统思维模式以及功利性需求的影响,更倾向于采用简单直接、明确清晰的形式逻辑进行思考和论证。因为这样可以快速得出看似确定的结论,满足即时的需求。然而,这种倾向可能导致对问题的理解过于片面和僵化,忽略了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变化,从而造成在实践中对更全面、更深刻的“更大逻辑”的矫正缺失。要克服这一困境,需要我们在思维训练中加强对辩证思维的培养,提高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不同思维方式的能力,以更全面、准确地认识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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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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