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场现代教育战争已经被杜威称为“孩童相对课程的个案”,它伴随着现代教育理论的四大革命之一,即从科目中心转变为孩童中心。我们至少可以区别在这场辩论中的如下问题,这是被描述的辩论的一个方面:(a)在一个孩童身上被培养的性状是由他确定的,即由自己选择或决定的吗?对这个问题进行肯定回答的趋势强烈——在存在主义,“新道德”、“自由”教育和“做你自己的事情”。(b)这些性状为教育者决定但是全部要通过研究孩童的意愿、需要、能力、经验、社会地位、幸福等等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是教育者来考虑“现在的”利益等等,或者也考虑孩童的未来?(c)无论怎样年青的后者,他们是被教育者和被教育共同决定、被共同参与和被单独同意吗?如果不是,在什么年龄被画线、它的根据是什么?(d)这个问题对应于(a)关于被使用的方法。(e) 这个问题对应于(b)关于被使用的方法。(f) 这个问题对应于(c)关于被使用的方法。这些问题将被观察到,重复的那些是规范的和必须被回答,如较早显示的,关于道德规范和社会哲学的规范性前提与经验主义科学和任何别的被认为可能的来源的现实前提。不管怎样,现代最紧迫的教育问题是清楚的。当然与它们密切相关的问题是,是否任何教育分支或任一种教育是强迫的或者不是。
(8)我们清楚对问题(2)预先假定的规范性前提声明更基本的教育目的或原则的理由充分的回答,反过来依靠不涉及教育的更基本规范性前提,象效用的原则和康德的绝对命令。当然,对辩论来说这是一个大的领域,因为基本的问题不是特定教育的,我们几乎不能停止去关注它们,除非说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将是两种问题而且不总是被注意到。至少,我们必须初步辨别,什么是道德意义上的好或正确与什么是非道德意义上的好之间的区分;什么是道德意义上的好生活与想要的、好的或在某种意义上值得过得的生活之间的区分,后者的好生活指高兴的、愉快的、深思的生活,或与极好的活动或某人能力相关的生活,可以和已经被认为是好的生活;在这个意义上它不是一种重复,正如许多人认为的道德上有德行的生活是好的或最好的生活。
当然,对一个简单地生活的人来说,在这种意义上,道德上好的或正确的方式,将给他好的生活,但是这种观点(道德的利己主义)仅仅是许多可能立场中的一种,并且一种可疑的也在。除了关于这种观点,至少将有两类基本的规范性问题,道德的一类和非道德的一类。前者在功利主义、道德的利己主义与象康德的道义论之间的道德规范辩论中被举例说明,后者在价值理论关于好——是否它是愉快、优秀活动、美德、自我实现等等的探讨中被讨论。
然而被涉及的这两种问题,有可能被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认同,教育将既培养被需要的或促成道德生活的性状,又培养被需要的或促成好生活的性状,无论那是什么。对这个观点最严重的反对将来自某些相对主义者,例如,来自那些支持者,象亚里士多德主张的,好公民的美德与被包括在道德生活或好生活中的美德并不一致,且当他们不一样的时候,前者在教育中必须被优先给予。这就是为什么艾略特相当惊奇地接受了“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在普遍秩序上的相关性” (p. 95)的原则,坚定地尽力表明好公民和好人在任何社会是一样的。如果有人补充,因为有活力、健康和能够谋生是导致一种道德生活和有一个好生活的条件,教育就应该培养一定的身体的和职业的性状,这样做似乎是可信的。这样人们对从艾略特那里较早借用的教育目的形成三重看法。即使人们接受这个相当普遍的观点,人们仍没有解决问题,无论如何,人们象艾略特有用的做法一样,仍必须努力解决,三种目的的相互关系和可能冲突的问题,以及实现它们的方式问题。例如,如果有什么的话,人们必须决定什么是教育的首要目的:人格、知识、优秀、普遍的好、个人满足、成功或愉悦。
(9)许多与问题(2)和(3)联系的教育目的和方法相关的具体内容,我们遗留下来没有触及过,例如,关于课程,关于艺术、人文学科和科学的位置,关于教学方法或关于教育顺序的阶段等问题。但是我们必须至少提及与问题(4)和(5)有关的问题。如果我们列举现代教育理论的突出变革,那么除了儿童中心运动、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兴起及科学和别的现代科目引入课程之外,我们必须补充全民教育信念的出现作为对问题(4)的一个回答。因为,直到相对近来为止,西方教育总是被认为事实上作为一种大小不一的男人、白人或精英阶层的特权,被一种或另一种方式所定义。接受一种全民教育被认为大多是强制的、免费的和公众的信念,是我们教育理论有如此多问题的原因之一。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社会总是应该服务每一个人——女人、奴隶、农民——通过某种教育。他们全体已经被教直立行走、讲某种语言、服从指示、烹调、打猎、种植、举行特定的仪式,等等。另外,狼孩的例子证明这一点。问题不是是否每个人都将被教育,而且每个人将有什么样的教育,在这件事上他将有多少种选择。关于全民教育原则的特别的东西是一种信念,每个人将有或至少被提供一种或另一种一般类型的正式教育,至少直到一定的年龄或阶段,主要的不同观点是针对用在受教育者身上的费用、被涉及到的强制的总量,即哪些教育被提供及在什么地方确立一个目标,在哪里受教育者是自立的。
至于问题(5)——1方面无论教育或某种教育或教育分支是否应该是公众的,国家在它的权限内是否应该作为一个教育者在一定程度上管理和支持某些或全部教育事业。希腊人倾向于肯定的回答,罗马人倾向于否定的。典型的现代回答是至少大部分教育应该是公众的,问题是是否这部分教育能够无论如何是虔诚的,是否私人体系的教育将自由选择哪一种性状被培养或哪一种方式被使用。
其它的相关问题(5)的问题是将培训多少数量和种类的教育者、教师如何被招募、他们应该得到多少薪金和什么样的地位。然而,正如已经被表明的,这里最关键性的问题涉及我们每一个人,无论青年,都将是他自己的教育者——比恩卡在驯悍记(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所说的,对所有的孩童是正确的,“两位先生,先教音乐还是先念书,那要看我自己的高兴,你们这样争先恐后,未免太不成话了。我不是在学校里给先生打手心的小学生,我念书没有规定的钟点,自己喜欢学什么便学什么,你们何必这样子呢?”(引号内借用了他人的翻译)
参考书目(略)。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0451-288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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