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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5-05/10/c_1115232379.htm)
(http://views.ce.cn/view/ent/201505/07/t20150507_5298243.shtml)
最近庆安警察持枪击毙徐纯合案成了热点话题,我首先想到的一个问题是:“徐是歹徒吗?”警察手中的枪是干嘛用的?对付歹徒还是对付行为过激的百姓?
我在东北生活了9年,对东北人的性格特点多少有些了解,东北人为人豪爽,说话做事不喜欢拐弯抹角,但有些人比较喜欢动手,而且动手时不计后果。你如果没有一点身手,出门在外最好老实一点,否则很可能自讨苦吃。我亲眼目睹过多起血腥事件,一次是在吉大研究生食堂,两个男生争洗碗的水龙头,话不投机动起了拳头,被打的那哥们一气之下找来一把铁锹对着另一哥们猛力砍了下去,幸亏那哥们躲得及时,大伙把拿锹的哥们摁住,否则将酿成什么后果不难想象。还有一次走在哈尔滨的大马路上,两个小伙干了起来,鼻子、耳朵都是血,脸上、脖子上也被挠坏好几处,那个吃了亏的小伙子跑进小店的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拼命追着砍前面的小伙子。有几次我自己也差点与人冲突起来,一个开着三轮摩托的壮汉呼啦一下从我身边擦过,把我的自行车把撞了差点旋转一百八十度,我说:“哥们你这是干啥?”对方毫不在意:“你想咋的?”我看对方不是善茬,而且也没受啥损伤,还是做一次孙子算了,摇摇头自顾自走了。类似这样的现象在东北并不罕见,彪悍也许是东北特有的民风,不能简单地将拿锹砸人、拿刀砍人的人称之为歹徒。
回到徐纯合的案子上来,徐是歹徒吗?我认为不是,他是因为带着八十岁的老母与几个孩子上访被车站阻拦才拦住了其他的乘客,这样的行为固然不妥,警察前去阻止理所应当。发展到后来徐将自己的老母推向民警,同时拿自己的孩子当“武器”砸向警察,显而易见徐是个比较容易冲动、很容易失去理智的人。面对此情此景,警察怎么办?真的可以开枪吗?徐真的威胁到警察甚至百姓的人身安全了吗?身为警察,平时不仅应该有过如何应付这类事件的训练,更应该有一点对付彪悍的身手。如果因为手中有枪,在“打不过”对方的情况下便拔枪射击并将人击毙,而这被视为正当执法,可以想象,类似的事情将会重演,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不言而喻的,民警开枪杀人比城管殴打摆摊的小贩性质要严重得多。
徐纯合事件至少带给人们两点启示:1、警察应该慎用手中的枪,警察手中的枪是对付歹徒而不是对付情绪激动中的百姓的,即便万不得已需要动枪,也应该首先鸣枪予以警告并尽可能不要伤及性命;2、遇事应冷静,那种动辄用拳头说话的习惯实在不值得提倡,今天你打赢了别人,明天别人也可能打赢了你,无论输与赢都没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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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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