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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王爷栽了,段王妃笑了还是哭了?

已有 7999 次阅读 2011-7-21 20:01 |个人分类:杂文|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人有个传统:“家丑不可外扬”,不过这年头家丑外扬的事实在是稀松平常,最轰轰烈烈、路人皆知的家事大概数谢霆锋与张柏芝这对活宝了。随着段王妃的网络曝光,科学院的调查,段王爷终于进去了,幕后人如愿以偿。段王妃呢?你现在的心情如何?你是笑了还是哭了?我相信你一点也笑不出来,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段王爷再绝情寡意,作为妻子的段王妃也未必忍心痛下杀手啊。

在没有网络、电视媒介的时代,人们借助外力处理家庭问题的常用方法是行政手段,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所在的领导告状,希望能通过领导的干预让另一方悬崖勒马,当然也有想通过此方法置对方于死地的。随着法制的健全及人们法制意识的强化,又多了个法律途径,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家庭纠纷,现在大多采用后一种途径。走行政途径的人通常有两种目的:一是希望通过领导施压或调解让对方回心转意,但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因为你把家庭问题在对方领导面前曝光无疑会让对方觉得很没面子,反而使你们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起来。如果对方的领导是个调解矛盾的行家里手,或许能把你的家庭矛盾化解于无形,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领导大多采取威胁的手段强迫对方就范,就算对方屈服了,内心的怨恨也会进一步加重,最终将与你的愿望背道而驰。另一个目的是想把对方搞倒搞臭,如果不是到了苦大仇深、势不两立的地步是不会这么做的,这么做本身就意味着大家准备分道扬镳了。行政途径未必是正途,这大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途径,现在鲜有人这么做了,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领导也懒得管这些事。法律诉讼是解决问题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理智的方法。

现在网络发达了,又多了一种解决家庭问题的途径,那就是媒体宣扬。不过媒体宣扬的结果基本上没有悬念,不管你有没有充分的证据,除非对方心理素质足够的强,否则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家各奔东西,而且双方很可能从此成为永远无法谅解的仇人,夫妻一回如此收场岂不令人扼腕。

如果段王妃是理智的,她应该这样思考问题:1、对方如此不堪,我还能不能接纳他?2、如果能接纳他,能不能让他回心转意?3、如果他不能回心转意,我该如何应对?是逆来顺受还是做个了断?假如能如此冷静地思考,也许就不会采取如此冲动的做法了。也许大家觉得段王妃这么做没什么错,的确,我们不能说段王妃错了,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段王妃可以采取一切她认为合适的手段。有律师认为段王妃侵犯了隐私权,我不这么看,段王妃不过是自曝家庭隐私,谈不上侵犯他人隐私。段王爷包二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段王爷一件不合法的“隐私”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是我不懂法还是律师教条化地滥用法律?我认为,如果段王妃想与段王爷做个了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以让自己的伤害得到最大的补偿,现在这样的结局对段王爷固然不利,但段王妃也未必能从中得到应有或期望的补偿。大概又有人说了,段王妃是为了伸张正义,应该让段王爷这样的败类得到惩处。善哉,如果这种非正常手段真的可以伸张正义,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更重要的是,段王妃此举很可能会带来后遗症,一是对其子女的影响,段家公子看到自己的父亲“赤身裸体”地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亮相,内心会作何感想?这对他的心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他以后的生存环境会造成什么影响?以后段王妃如何面对身边的人?尽管大家不能挑出段王妃此举有什么过错,但从此谁还敢与她做知交好友?她比那些双手叉腰、吐沫星子乱飞的骂街泼妇还令人害怕。

网络,你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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