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招聘启事看,目前各省都有一些新上本科院校,如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需要引进一些博士且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另一方面,在一些省属大学,由于这几年积压的一大批等待晋升教授的博士副教授,在目前量化指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晋升教授的希望渺茫。还有一些大学,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专要教授。不愿引进博士副教授,因为进来了麻烦,职称解决不了,指标有限。这样,一些想流动的教师没有教授职称便流动不了。许多院校需要的是35岁以下的博士和45岁以下的教授,而博士副教授刚好处于中间地带。
而新上本科院校要引进博士且教授是难度较大,一般来说,想流动的教授不会考虑流动到比原来的院校层次低的院校。
这时候,必然也有一部分人员想通过流动解决职称问题。
这时候,如果这类新上本科院校能跟省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因为这些院校连副教授评审的权利都没有),构成一个专家委员会,对部分学术成绩突出、已够晋升年限的博士副教授,在引进时,直接进行教授评审,通过评审的就引进,没通过评审的自然他本人也不想流动。
这样的话,这些新上本科院校就不愁招不到还有发展潜力的博士副教授。
关于选取区内部分高校作为试点,对引进人才适用特殊评审程序问题
为加快区内重点综合性高校建设进度,打破现有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制约,打消拟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顾虑,增强相关院校对人才的吸引力,会议决定选取筹建中 的北部湾大学和广西科技大学作为试点,实行特殊的职称评审程序,即:对试点高校拟引进的区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在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情况下,以该校同 等人员身份参加副高以上相关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如评审通过,则评委会评审结果自通过之日起保留二年,在两年内调入的,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如超过二年时间仍未调入的,则评审结果失效。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与试点高校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如在聘用期内与试点高校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则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如聘用期满后离开,则其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有效,可以带离。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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