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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规定硕士生毕业条件能实现么》文后留言

已有 1948 次阅读 2015-9-18 15:09 |个人分类:边看边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优秀的或者理想的研究生或许可以轻松实现目标,但要求其他人有雁过拔毛之嫌。好好学习,积极科研,尽力而为,就是不错的中国研究生了。能否合格,授予学位,应依据职能部门考核与学位委员会决议为准。现在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不少学校揣着明白装糊涂,逼来逼去,就是逼研究生与年轻教师。美其名曰促进年轻人成长,实际要么是揠苗助长,“毁”人不倦,要么就是逼良为娼。其实,培养是培养部门的事情,发表是出版部门的事情,他们之间有关联,但不宜株连。

附录: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要求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促进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作以下要求:
1.以第一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者投稿论文已被接受,但必须提交编辑部出具的同意接受发表证明,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确认;
2.若发表SCI论文(IF<2.0),总排名前2位的硕士生可申请学位;若发表影响因子2≤IF<5.0或按中科院当年最新分区属于一区刊物论文,排序前3位的硕士生可申请学位;若发表影响因子5≤IF<10.0,总排名前4位的硕士生可申请学位;若发表影响因子IF≥10,总排名前5位的硕士生可申请学位;
3.获批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
4.提交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与其研究方向或领域相关的研究论文;
5.对于未达到以上科研成果要求的,一律不接受硕士学位申请,只能申请毕业答辩,通过毕业答辩者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待论文发表或接受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但延迟学位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本条例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试行。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委员会,特殊情况由学位委员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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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某大学某学院对硕士生申请学位的要求,能否实现值得商榷。靠高压“逼迫”研究生出文章,要么引起退学,要么造假挂名,这是合适的做法吗?北大清华的硕士生能否兑现恐怕都说不准。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以论文“数”来衡量还是看其实际能力的提高,这样做能否起到激励学生的作用?还是急功近利的"转嫁"压力行为? 又是“高水平大学”惹得祸,层层下指标,压力分摊到导师和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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