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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现象学的在场与缺席概念看,电话所呈现的虚拟体验中,在场者主要表现为声音,而缺席者主要表现为形象。借助声音的在场与形象的缺席,电话实现了尽可能的空间拉近,在场者与缺席者共同作用呈现出我所通话的他者。
似乎每一位现象学家都有一种倾向:他们面对物从事着现象学的反思,如胡塞尔偏爱树与桌子 [1]、海德格尔偏爱壶与银盘。[2]这有点象中国哲学家的“格物致知”,路向不同,但是其精神取向相似。我们将选取电话作为现象学反思的一个的对象。电话出现到现在已经120多年了,作为日常生活世界的不可缺少的物品,却很少得到反思。海德格尔(1927)注意到了电话,“听筒”成为其分析的一个线索,但是却没有深入下去。后来情况有所改善。Gary Backhaus(1997)对电话空间进行着现象学反思,揭示了电话空间的现象学特性,电话的现象学反思被推向了一个高度,甚至本质变更的方法也得到了有效的应用。[3]后现象学者唐.伊德(2003)给出过线索,他从交流空间的角度分析电话空间的虚拟体验。[4]本文试图从现象学中的“在与不在”这样一对概念来展开对电话的现象学分析,试图呈现出电话这一用具的意义。
电话中的虚拟体验
伊德(2003)并没有专门对电话进行分析,他只是在分析赛博空间问题的时候涉及到了电话,认为使用电话通话创造出虚拟的体验。“当你使用电子设备时,你所做的就是创造一种十分不同的虚拟的感觉。如果你在用电话谈话,你不会因为在地理位置上辨别出和你通话的人距离有多远。与我谈话的人在电话中位于某处。你可以与位于沈阳的电话另一端的人谈话,你也可以与电话之中位于西安的某人谈话,因此,就赛博空间或交流空间而言,地理上的距离消失了。而且,这是一种现象,一种现象学的现象。因此当你谈话的时候,距离总是相同的。通过与你在电话上交流,表明了技术是好的和透明的。在沈阳打电话与在西安打电话是相同的,你说不出任何区别,这就是赛博空间多重稳定性的一个方面。……在这里,技术是宏大的,它围绕这某种东西。因此这些都是对于空间的经验,它们是对于空间经验的一种变更,这种变更可能是电子的。这就是我所称的多重稳定性。”[5]
他的这一分析对于理解电话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交流空间与地理空间距离的虚拟体验。在交流空间中,我们会产生虚拟的体验,即地理空间距离消失了。这的确可以说是理解电话的一个关键点。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自身空间性结构的去远维度得到了凸显。无论是科学领域的望远镜还是显微镜,无论是交通技术和信息技术都使得我们在空间去远上获得了成效。电话作为现代技术发展的一个阶段,自然也具备这种特征。然而,当他把这种现象称作是“现象学的现象”时,却让其他人感到迷惑:在何种意义上空间拉近被称为现象学的现象?这个问题他却没有回答。事实上,地理空间距离的消失并非仅仅和交流空间联系在一起才具有意义,它代表着一种基本的现象。当我们把地理空间距离的消失与造成这种消失体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当我们空间拉近体验与人类空间性结构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空间拉近体验的现象学意义才显示了出来。另外,他对于位于不同地点通话所产生的相同体验的说明还存在着局限。他认为这种相同体验是赛博空间多重稳定性的众多方面之一。但是,这种相同体验却需要一些前提,即通话距离在一定尺度范围内,如与火星上某点的通话体验决然不同于与地球上任何一个点的通话体验,甚至会改变人们的通话体验[6];再一个前提是线路的稳定性与信号传输。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可以通过空间距离不同推导出相伴随的空间体验不同,但是反过来却不行,比如大尺度空间距离下,延迟现象是必然的,但是延迟现象的出现并不必然是在大尺度空间下通话的结果,它是诸如信号传输等问题导致的结果。延迟体验很有意思,如果说电话空间中的交谈作为话语流而存在,那么每一次听到的当前话语都是事先以前瞻(protention)形式放置的结果。这种以前瞻形式被放置的语音包在当被释放出来就表现为当前(now)我所听到的话语。而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情形则有些不一样。
所以说,伊德关于电话的现象学分析给我们所提供的线索是可用的,但却存在着若干局限。他的分析指向的是普遍的赛博空间,而绝非电话本身,而且对于电话之中的问题并没有触及。如电话中的空间拉近体验如何构成?所以说,伊德的电话并不能因为其言说过“现象学的现象”而称为现象学的分析,更不能因为我们对其的一种成见——后现象学的发起者——而把他的所有分析都推导为现象学式的。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反思性地对待他的分析,把之看作为现象学分析的一个起点。
这一有价值的起点就是电话所给予我们的空间拉近体验。但是这一体验形式却需要深思,而且是需要一种新的视角的引入,只有在这一视角下,电话中的空间拉近体验才能够得到澄清。这就是在与不在这一对范畴。
在与不在:现象学可供利用的概念
胡塞尔在他的现象学分析中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关于在与不在关系的描述。[7]胡塞尔把我们对于可见面的体验看作是“最原初地被给予”,它是“活生生的自身被给予”,另外在变换中,原先的不可见面会变为可见面,所以在时间流中,这些不可见面也应该是“活生生地自身被给予”。二者的关系除了这种变换关系之外,更为基本的是二者互补而确保了物的整体呈现。“只有在在场(直观性地被给予的侧面)和缺席(没有给直观给予的杂多的侧面)的相互作用下,这棵苹果树才能够作为一个超越的对象而显现出来。最终,胡塞尔宣称,被直观地给予的侧面,仅仅是因为它与对象缺席的侧面的视域性关联才呈现对象,仅仅是因为它在一个(缺席者)视域里的嵌入,那在场的侧面才作为在场的侧面被构成。”[8]可以看出,在胡塞尔那里,在场与缺席共同构成了事物的呈现。[①]我们面对一个物体,我们所感受到的是物体的能够被感受到的面与其他的无法被感受到的面的综合。我们以对一个立方体的观看为例子将会说明这一点。
“物体必然只能‘在一个侧面中’被给予,而且这不意味着它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完全的或不完善的,同时也意味着侧显式呈现所规定的东西。” [8]但是,胡塞尔没有说明这种被给予的完善性或完全性所需要的条件。事实上是常识体验成为这种条件。这一常识应该被理解为存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前理解结构,缺乏这种结构,我们对立方体的感知就无从谈起,胡塞尔上面所说的缺席与在场的关系就会失去支撑,这个事实决定了我们理解的过程。我们以对立方体的感知为例子就可以明白这一点。首先我们具备基本的“数学常识体验”,即立方体本身应该有6个面、12条边和8个顶点。然后关于立方体“在一个侧面中的被给予”的讨论都是基于这个前提——常识体验——展开的。这一讨论可以分为五种情况:
1)所有的6个面无法感知。
2)感知到1个面,其他5个面是不可见的。
3)感知到2个面,其他4个面是不可见的。
4)感知到3个面,其他3个面是不可见的。
5)所有的6个面都可以感知。
上述可感知的情况与我们观看的视角有关系。我们首先对特例1)和5)进行说明。我们依次对上述5种情况做出解释。首先是1),当我闭上眼睛,或者背对着立方体的时候,1)是有效的;这种情况所关联的问题是:不仅是所有面的无法感知,而关乎到我如何断定立方体的存在?在物理学上,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爱因斯坦和波尔的争议最后化为一个问题,月亮在我不看它的时候还在不在?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现象学的方法来解决。5)的情况就是当这个立方体是透明的或者是我自身具有一种穿透立方体的特异功能。
接下来,我们排除了上述的特殊情况,而是基于一个基本的前提,我们始终朝向这个立方体,对其进行观看,持续的观看将让我们获得上述2)、3)、4)的结果。在这个过程我们将感受到可见面与不可见面区分的有效性。当我正面朝向立方体,这时候,立方体向我呈现出来的是一个二维空间上的正方形,也就是说朝向我的这个面是可见的,而其他五个面是不可见的;接下来,我们保持着正面,眼睛朝上移动,在偏离第一个直面和与第二个面正面朝向前,情况2是有效的,此时2个面是可见的,另外4个面是不可见;接下来我的眼睛回到原来直面第一面的情况,然后超我的左上方或者右上方或者左下方或者右下方一直到与第二个面保持直面前,情况3)是有效的,即3个面是可见的,另外3个面是不可见的。
我们只能看到上述3种情况,想看到4个面、5个面的情况只有借助辅助手段,如镜子,但这已经超越了这里所谈论的问题。另外上述情况也发生在我们保持不变,物体发生转动,这是计算机技术取得突破后带给我们最大的便利。传统现象学的有效性在计算机上得到了最大的实现。
如此,在我们保持看的情况下,会感受到构成立方体的可见面和不可见面。在我们面对立方体转动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立方体原先的不可见面变得可见了,或者可见面变成不可见面。“一个醒觉的自我的体验流的本质正在于:连续不断向前的思维链锁连续地为一种非实显性的媒介所环绕,这种非实显性总是倾向于变为实显样式,正如反过来,实显性永远倾向于变为非实显性一样。”[9]在我们感知到可见面的时候,理性告诉我们另外的不可感知的面还是存在的,而且我还期盼着另外不可感知面以合理的方式出现。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期盼将获得满足,立方体会以前理解结构合理的方式出现,我们必然会看到其他的与我们已经看到的面相同的面。但是,如果碰到了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被欺骗的状况下,理性会让我陷入错误的认识中,意料中的期盼落空了。如此,我们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在物体的构成中,可见的面与不可见的面之间的关系这一现象学的问题。
这可以作为我们分析的理论基础,但是还不够。需要解决问题如下:在特定的体验形式中,在场的意向对象与缺席的意向对象其呈现方式有何不同?由于这种分析的方式,即对一个在我的视线中呈现对象的分析中,在场者与缺席者的呈现方式是相同的。正如我们在上面所看到的,原先不可见面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变为可见面,在它以可见面呈现给我的时候,呈现方式没有变化。但是,在其他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在场者与缺席者呈现的方式是不同的。当然,可以在后面的分析中进行,这里我们只需要明确我们分析的起点:将以在场与不在场作为分析的基点来看待通话现象。
声音与形象:在场者与缺席者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 telephone中phone所包含的线索意味着电话是一种借助听觉(声音)来交流的工具,它所给我们的是基于声音的听觉体验。[②]。但是,更深层次的问题表现为:通过听觉来实现交流的电话是否是一种基于听的感知方式如同我听到了我自己发出的声音,听到了汽车的喇叭声这样的听觉感知?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所设定的那样,它是一种基于听觉的感知。这种延伸的感知需要借助现象学的理论来加以澄清。
我们先就基本感知开始。胡塞尔对此进行过说明,他在对外部知觉(outer perception)的分析中指出,“看、听、触、嗅和味都是把事物的知觉带到我们面前的通道。我们在通常会话过程中使用他们,因此在他们各自的意义上使用他们。……因此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也可以通道自己和他人,我看着我的手,我听到属于我、属于我的身体的词汇和噪音。在第一个例子中,看和听与拥有身体的他人的知觉相关。为了确信这一点,我们也可以通过心理领域来分析:我看,我看到他人在生气,或者我看到他表情上的怒容,我看到他看上去很悲伤,很虚伪,等等。然而,需要区别这种看与对颜色或运动的看,区别对物理事物的看。” [10]在此基础上,他概括出知觉的特征,“知觉是对一些对象(object)的知觉,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对一些事物(thing)的知觉,另一方面知觉是对正在知觉的自我的知觉。……我幻想,我判断,我概括,我感觉,因此幻想、判断等等都是自我的知觉,判断是自我的判断。等等。”[11]在胡塞尔所说的外部感知中,特别是在我与他人的交流中,我们能够清楚地意识到在场的是他的身体,我能够听到他发出的声音,他手势的动作、他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等,如果说有缺席的话,那么只是这些外部表达内的东西,即体验本身这些不可见因素。“因此可以说,脸部和脸部表情,神情、手势的动作可以被看到,他们被理解为是一些心理现象的表达,因为心理现象自身是无法看到的。在上述例子中,我们首先要排除这种对于心理现象的看。”[12]那么在电话通话中的情形是怎样的呢?在场者是否依然在场?哪些在场者转化为缺席者?等等这些都需要另外的分析。一方面,与我通话的对方说着一些话,我也听到了他的声音,但是我看不到他;另一方面,我说着一些话,对方也看不到我,但对方能够听到我的声音。在这个过程中,看已经失去了作用,我是借助声音与他人进行着交流。这就是通话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但是这一过程却明显与面对面不同,在电话知觉中,面对对方的心理体验,我既看不到他的身体形象,也无法确定我所听到的声音是属于他人身体的。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更仔细地分析。但上述前提还还不足够,我们需要一个概念,这就是Leib(身体),其意义是人的心灵与肉体的统一。
如果预分析上述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借助上述所提到的范畴——在场与缺席——,如此所面对的问题是在电话通话过程中,在场者与缺席者是什么?这是我们在此分析所面对的问题。
为方便进行分析,我们通过对比两种场景来为将来的分析开辟道路。其一是面对面的交流。在这种交流过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对方语调和手势的细微差别,能够感受到说话者面部的微小变化与肢体活动“”。其二是阅读文本。在这一过程中,文本作者对我来说是缺席的,我们只是通过固化的语言——文字——与其交谈,而这很接近我们的电话通话的过程,在电话通话中,说话者对我们来说也是缺席的,我们通过声音与其交谈。这两种情况后者更能对后面分析有所帮助。
需要指出的是,在电话通话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有一种常识或者说是经验,我们没有为我们与何者进行通话的困惑,而是确定:一旦我们拨通某个号码,我们必然和与这个号码对应的人,也就是我们希望与之进行通话的人进行着通话。如此还可以确定,通话的他人具有我一样的身体。这种经验在胡塞尔那里被看作是“隐含的意向性”[13],其作用是指向了我认为我所听到的声音深处包含着某个发出该声音的身体以及该声音所表达的意识。所有讨论都是基于这种经验展开的。具备上述条件,展现这种在场者与缺席者的分析才是可能的。
在前面已经明确了一个基本的经验事实:在我通话的过程中,我和他人正在通话。但是这一日常表达无法将问题导引向深入,所以我们需要改换一种描述方式,即我与一个身体(Leib)进行着通话。这样声音与身体才会作为关键性的因素显示出来。我与身体进行着通话意味着通话过程是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其一是我可以确定听到身体发出的声音;其二是我可以确定我无法看到承载此声音的身体。这样,在场者是他人的“声音”显现,缺席者是他人的身体性存在,如肢体动作、面部笑容等。[③]在整个通话中,他人的声音对我们来说是在场的。通过声音,我与他人的共同经验使得我能够联想到他人的形象。这一联想的深度决定着他人在场的呈现。当然这里需要明确的前提是:这种声音是通过信号的转换而完成的,它与原本的声音——面对面的声音——有着区别,但是上述持有的经验则忽略了这一区别。这里的问题是,在电话的呈现方式中,他人的声音是否就是直观被给予的东西呢?我们可以说,通过电信号塑造的声音经常被我们当作是直观被给予的东西。但事实上通过电信号被塑造的声响与他人的声音是有区别的,尽管我们的耳朵往往无法识别出这一点。试想一下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智能机器人能够模拟出我所熟悉的人的声音,而在电话这边的我却无法识别出这一点来。更重要的是,随着视频电话的出现和普及,能够模拟出我所熟悉的人的形象,而尽管我可以看到这个形象,但是我却无法识别这是否是他本人真实的表达。这在一些影视剧中有所体现的,如《终结者2》和《星河舰队3》。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伊德给予我们的线索是恰当的,必须始终意识到电话所呈现给我们的感觉是虚幻的。然而,因为主观中的设定[④],声音是他人身体的意识表达,我们把这种虚幻的感觉看作是真实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特别是移动电话落入其他人的手中时,由于这种认定导致了很多受骗的情形。
与我通话的那个他人的在场是否是真实的在场?“随着真实在场与作为想象的再现中的在场的差异,整个一个差异的体系就这样通过语言被拖入同一解构(deconsturction)之中:在被再现者和再创造之间,作为想象(Vorstellung)的表现和作为再现(Vergegenwartigung)的再现之间;因为再现对再现者有一种作为想象的表现。”[14]那么在电话通话中,真实的在场是什么?在面对面的交谈中,发生了一个事实,“当我听他人讲话时,从根本上讲,他的体验并不亲自对我在场。胡塞尔认为,我能够具有一种原始的直观,也就是一种对在他人之中向世界陈列的东西的直接感知,对他人身体的可见性的感知,对他的手势,对人们听到的他发出的声音的感知。但是他经验的主题的一面,他的意识,他由之特别赋予他的符号以意义的活动,对我并不像对他自己那样是直接地和原始地在场,反之亦然。……他人的体验只是因为它直接地被包含一种形体面貌的符号所指示才对我变得明显起来。”[15]那么在电话通话中,这样的事情是否发生着?存在着一种设定,即我所听到的声音意味着他人对我来说是在场的,如同面对面一样。现象学的情境——他的体验通过多样的符号——加强了这一设定的有效性,当然在电话通话中,他人的体验仅仅通过唯一的声音来表达,再加上我的想象,完整的他人形象就确立了起来。严格说来,真实的在场不是声音,这种声音是虚拟的结果,是作为话机——一种用具——出现着。
在这个过程中,缺席者是言说者的身体形象。在电话通话过程中,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与他人位于不同的空间中,比如不同的地点,或者说即便是同一个空间内,但是彼此被分割开来的区域,如隔离病房。在前者,言说者的容貌、姿势等感性身体形象是缺席的;在后者,尽管言说者的容貌是在场的,但是声音却是分割的。我们这里主要是针对前者这一情况来说的。在通话过程中,言说者是缺席的,这表现为其身体的根本缺席。当然,缺席者可以重新以视觉、听觉等形式在场,这需要时间。经过长途跋涉,他可以到达我面前,与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就是缺席者的重新在场。与胡塞尔现象学中对一棵树的观察相比,我要看到树的背面更容易,而这种重新在场所需要的时间更长。但无论怎样,这种被认定与他人同一的声音作为在场呈现给我的一面与他人身体的缺席共同构成了与我通话的那个他人。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种声音远远无法与和我通话的那个人是无法等同的,用现象学的概念来说,我们超越了那被直观性给予的被认定的声音侧面,从而达到了把声音等同于与我通话的那个人。超越发生了,这就是电话通话中所发生的一切。
电话通话中的缺席者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他与日常生活中的一种情况相似:如某人离开了某个居所,此时某人不在场于某居所,但是这种缺席却并不意味着永远的缺席,因为某人可以重新回到居所中。当然,在这一变迁中,人离开居所与事物发生位移完全不同,尽管会有些相似,但是却根本上存在着不同。运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来说,居所意味着区域(regionality),区域意味着世界性得以产生的地方。一个人离开一个居所,从生存论上来说,离开一个世界。电话中的缺席者类似于此,缺席者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回到原先在一起的场所中。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出此处的缺席者之特征所在。有一种缺席者,如生者逝去。在这一现象中,缺席者无法回到原先的世界中。但这已经超越了我们所要言说的东西。避开不谈。
缺席者不仅仅表现为他人自身如形象,还有另外一个关键性的因素:视域性的缺席。这种缺席是在场者的撤离。“切近的上手事物的特性就在于:它在其上手状态中就仿佛抽身而去,为的是恰恰能本真地上手。日常打交道也非首先持留于工具本身;工件、正在制作着的东西,才是原本被操劳着的东西,因而也就是上手的东西。” [16]在我们使用电话的时候,电话作为用具,恰恰体现了这样的现象。当然电话是好着的时候,处在一种上手状态的时候。才是这样抽身而去。那么,我们可以发问,什么样的因素抽身而去?的确,有些东西在我们通话的时候——这是我们关心的事情——悄然隐身,隐匿起来的不仅仅是眼前的这个物品,而是很多。任何一个因素的问题都会使得通话成为不可能。
那么,在上手状态中,哪些东西抽身而去?这就是用具整体。那么,在电话这样一个用具中,用具整体是什么?知识性的如电学原理、电磁学、电话原理、电话说明书等;非知识性的如网络系统、话筒与听筒等。在这一整体中,还有一些观念性的预设:号码与号码使用者的同一。这些都是在通话活动中抽身而去的东西,而真实的情况是:这些因素都存在着。
用具整体由这些不同的因素组成,任何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会使得通话活动变得不可能,使得上手状态消逝不见。但是,往往的情况是,作为背景的其他因素慢慢消逝,不仅在未通话之际,而且是在通话之际。前者的消逝是在生活世界的结果,生活世界作为大的背景消融了这一起,而在我们通话活动之际,一个被我们称为电话的东西是在我们面前的东西。而这个东西仅仅是集听与说于一身的设备。[17]
那么二者的关系为何?这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也是理解发生在电话通话中的空间拉近体验的基础。如果运用现象学的视角来看,在场者之所以在场主要关联于缺席者。在电话通话中,虚拟的他人的声音因为关联于他人的容貌等才变得有意义起来,而正如我们上面所分析的,它需要一种设定。再者,在场者与缺席者共同作用才呈现出对象。所以声音与被想象的形象共同呈现出我所通话的他人。这对于大多数情况是有效的,但是有一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普遍的,就是与从未谋面者的通话。从未谋面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彻底的陌生人,另一种是神交者。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无法想象出他人的形象;但是在后者,我们通常会根据自己的神交经验来勾勒对方的形象。这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成为普遍的现象,如网恋就是如此。男女双方从未谋面,仅仅通过文字的交谈、电话的交谈,但是却彼此为对方想象出一定的形象。大多数情况是与想象的形象大有差异,其结果就是见光死。但是通常情况下,因为我们的经验很容易让我成功地勾勒出他人的形象。这种经验如同在上面关于立方体的知识一样,如果缺乏共同的经验,我们就与原先的世界发生了断裂。如同突然失去记忆的人,他被拔离了原先的世界,离开了原先的经验。
声音、形象与空间拉近体验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声音是通话中的在场者,在通话空间中,正是声音实现了空间拉近,使得通话者具有了空间拉近体验,这就是邻近。在面对面的交谈中,感知到他人的体验使得彼此空间拉近。“……听者感知到说者把某些心理体验外在化,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感知到这些体验。……”[18]那么在电话通话中,情形是如何的呢?
情况有些类似,但是这种类似情况的产生却是有条件的。在面对面的交流中,说者通过声音表达自己的体验,而听者通过感知声音及其他可感知的因素,如手势、面部表情等然后感知到这些体验,声音这一表达方式被众多的其他方式所排挤。但是,电话通话中却存在着一种情况,它完全不同于面对面的交流。
我们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我如何能够确定此声音意味着我与一个人正在通话?这个问题在上述的分析中已经初步得到了解决,隐含的意向性向我保证了这一点;接下来的问题是,我如何能够确定此声音是意识的真实表达?
这就是我们经常碰到的电话现象:电话谎言。因为某种原因身在北京的人却说自己在上海;明明在约会的人却说自己在开会。这些都属于电话谎言现象。那么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呢?为什么主体在电话这一工具面前选择了谎言?一般分析认为,撒谎与电话这一器具无关,而是通话者自身使然。但是,我们恰恰要揭示的是主体在电话的空间转换中使得撒谎成为可能。谎言的发生除了内心的使然外,就是谎言成立的条件。如果谎言容易被识破,那么谎言就会失去存在的前提。往往当面对质是拆穿谎言的最好方法。面对面、话对话的使得谎言失去了隐身之所。电话的出现,使得视觉空间向听觉空间转换,在通话中,通话者彼此无法查看到对方的表情,想象与猜测成为感知的主要方式。在听觉世界中,谎言最容易滋生,因为与想象相伴随,人也容易相信谎言。所以,在通话过程中,在失去视觉的听觉空间中,伦理主体的伦理规范就慢慢失去了作用,也就导致了电话谎言的产生。电话谎言现象对于上述所说的“声音是体验的表达”这一现象学观念的质疑。在这一现象中,声音遮蔽了体验,在电话这边的人通过他人声音,从而感知到的体验是建构起来的体验,而并非原初的与声音表达一致的体验。所以说,在面对面的关系中,声音与体验之间呈现为表达的关系,声音是对体验的表达,而且其他因素——如面部表情、形体姿态等——不断强化这种表达关系。但是在电话通话中,这种表达关系发生了转化,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与我们前面分析相关的,这种体验是借助想象维系,声音所表达的体验与原始预表达的体验完全不一样,他人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建构起对自己有益的体验形式。而且由于他人对于我来说是缺席的,他的面部表情的缺席,他的身体姿态的缺席等,更加消弱这种表达关系的维系力。特别是电话通话中的声音实质也必须被意识到,在电话通话中,我们所听到的是数字模拟信号,与我们发生关系的是由计算机转换的电信号。这意味着这些声音原始地不具有意义,只是听者赋予其意义,特别是在同一观念的制约下,这些声音的意义才有了可能。试想有这样的情况:通过电脑模拟出某人的声音然后将电话接通,电话另一端的人根本无法识别出这一设计。他依然会认为,更准确地说是设定,他与某人自身在通话,而不是其他。他如何辨别他究竟是与他人本人还是与计算机进行通话?一种柏拉图所描述的认识论困境出现了。[⑤]
身体形象是缺席者,这是我们已经明确的在电话通话中的结果。但是正是形象的有效性使得空间拉近体验得以可能。形象是他人的容貌、身体、音容笑貌等。这是我在想象中所构想的结果。这种构想是交互性的,构想者借助以往的共同经验构想起对方的形象,然后借助声音来达到了这样的结果。
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指出,想象是对他人缺席因素的把握方式,这与对在场因素的把握不同,电话通话中把握在场因素的方式是通过听觉感知。这就是现象学中所提到的“想象”与“知觉”的区别。基于想象所产生的是一个“想象的世界”,而基于知觉所把握到的是“真实的世界”。想象是对影像(image)的认识,“影像不能以任何方式回到感觉内容中,也不能在感觉内容的基础上被确立。” [19]我们认为,空间拉近体验反思不是空间知觉,而是一种不同于空间知觉的空间体验形式。如此,我们在上面关于空间拉近体验的分析表明:它是基于声音和形象的体验形式。如果说他不是空间知觉——物理空间的拉近以及心理空间拉近的话,那么他是通过对形象的想象而实现的体验形式,换句话说,我们通过想象从而实现了空间拉近,这与前面所提到的通过声音,我们体验到了他人的内心体验,通过这两种因素,一种空间体验形式被确立了起来。
可以看出,现象学中所包含的想象理论——如胡塞尔与萨特——并没有为我们的分析提供更多的东西,因为他们把想象限制在与知觉的区别上,唯独想象理论的“异于在场的物[20]的规定使得我们对空间拉近体验的反思有所推进,通过这一规定性我们有效地分析了电话通话中的空间体验形式。在我们上述的分析中,已经表明:他人形象、神态以想象的形式进入到我的意识中,更重要的是,这种进入并非单线的,而是包含了以往的原初经验,他们一起构成了我们的电话通话的可能性。随着通话的进行,模糊的东西越来越清楚,陌生的东西越来越熟悉。那是一种以往深藏的共同的生活经验的唤起,当然也可能是新的充满好奇的、令人着迷的图景的形成。[⑥]
当然,对电话的现象学分析只有指向更高的哲学诉求,这种反思本身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只会成为精致的、个体游戏。那么这种更高诉求是什么?理解。理解在语言这里成为一个困难,“甚至面对面的谈话也不能完美地传达一个寓意。在说者与听者之间不可避免地的差异(在过去的经验中,在期望中,在个人习语中)将维持误解的永恒的可能性。” [21]这个问题也牵涉到了语言的局限性,如言不达意等。我们的问题是,现代技术的发展是否促进了语言的理解?是否改善了语言自身的局限性?把技术看作是中介恰恰导致了这种误解可能性的继续存在,通常对电话的看法就导致了电话是交流中介的延伸。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上述所说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我们认为,只要把电话看作是中介、声音的延伸,那么这个问题就必然存在。但是正如上面所分析的,电话不仅仅是借助声音,它还依靠形象的缺席,共同构成了并且弥补了语言所存在的缺陷。借助这些,实现了尽可能的空间拉近。
[①]这种关系只有基于一种常识体验才是有效的,这种前理解即:呈现在我面前的物必然是一个完整的东西,合乎理性的存在物。就如我们对立方体的认识,当我被告知呈现在我面前的是立方体的时候,我意识中首先浮现出来的是六个面组成的物体,如果我只看到了其中的几个面,那么必然会有一些面存在着,只不过现在缺席。如果缺乏这种前理解的认识,那么这种关系性的存在则会出现问题。
[②]在这一体验的分析中,现象学的结构依然是有效的。在电话构成分析中,听者、听觉活动与意向对象是主要的现象学构成因素。
[③]现代视频电话和具有
[④]这里的主观设定就是前面所说的隐含的意向性,使得该声音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在向我呈现。
[⑤]柏拉图的认识论困境主要是指正确的意见与知识之间的区别。正确的意见是碰巧猜对的结果,而知识则是永恒为真的。我们在电话通话中所感受到的这种困境是“我与他人自身通话”这一认识属于何者?通常我们会设定、假定、想当然认为我与他人自身通话,而真实的情况却没有给予注意。或许我与电脑在通话,但是我依然会认为我在和他人通话。除非我事先知道这个人死去。
[⑥]在这里我们面对一个关键的问题,即交谈能否将寓意给予传达?误解的永恒可能性在电话技术面前能否给予消除?所以我们发现,语言的不达意性并没有因为技术的发展而有所改善。一种难题问题依然存在。
[1][8] 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李忠伟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第83页、第101页。
[2] 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三联书店,1996年,第924-954页。
[3] Gary Backhaus. The Phenomenology of Telephone Space.Human Studies 20: 203–220, 1997.
[4] Don Ihde,Multistability in Cyberspace, Mikael Hård, Andreas Lösch and Dirk Verdicchio(ed.)(2003). Transforming Spaces.The Topological Turn in Technology Studies.http://www.ifs.tu-darmstadt.de/fileadmin/gradkoll//Publikationen/space-folder/pdf/Ihde.pdf.
[5] 曹继东,现象学与技术哲学——唐.伊德教授访谈录,哲学动态,2006年12期。
[6] H.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伯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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