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继“2014年秋季起研究生全自费学费不超8千”的新闻重磅冲击后,又出台了“教育部重申工程博士招生不得收取学费”的规定。显然后者没有前者冲击大,但放在一起比较就有意思了,收费的是经济能力较弱的人群,不收费的是中高收入的人群,收费的 面向全体研究生,不管你985,986,211还是212,不收费的是具有资格招生的精选重点大学,招生的对象是"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不是很有意思的对比么。
政策出台的初衷可能怕工程博士沦为交钱拿学位的游戏,但质量的提高在于严格的培养程序和培养过程,与是否交钱关系不大。既然研究生提出缴费,从非义务教育的角度其实也是情有可原,可工程博士不属于研究生么?
本人愚钝,暂时无法想明白。两个部门,两个不同的思路?
背景知识:(http://baike.baidu.com/view/5378714.htm)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1]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获准设置,至此我国博士层次专业学位已经增加到5个种类。设置工程博士[2]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其培养目标要使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能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把握产业和工程技术发展方向、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知识与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
[3]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由高等学校授予学位。当前,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匮乏是制约
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培养一大批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特别是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和制度支撑。同时,也对丰富我国专业学位种类,稳步发展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被批准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4]
1、
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天津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吉林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7、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1、东南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2、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5、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领域)
16、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
四川大学
(“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1、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与信息”领域)
23、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5、国防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9766-664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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