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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前“爱情”不合法

已有 3390 次阅读 2013-2-14 15:59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爱情

 

中国经典爱情故事的一个特点

 

中国古代讲究明媒正娶,如果要恋爱,那也是婚后恋爱。“爱情”这个词应当是帕来品。朱熹注解《诗经》,每遇到后世认为“爱情”一类的诗句就指摘为“淫奔之词”(见:朱熹眼中的淫奔)。中国古代“爱情”由于得不到父母和宗法的承认,所以始乱终弃者居多。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虽然起于“琴心挑之,最后结局还算不错——这是不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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