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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收“财礼”的做法恐怕自原始社会就有了。但是现在,城市已经基本不再收“财礼”了。而在农村,大多仍保留这一做法。一般现在的男方很讨厌这种做法,以为这等同于“买卖婚姻”;如果处理得不好,还会影响婚姻质量及与亲家的相处。
但细究其实际,大概有三种情形:
1、女方家纯收“财礼”,给女儿的“嫁妆”只占很小的比例;最后是赚了。大抵可补偿女儿是“赔钱货”的落后心理。这种情况多是农村生活艰难或女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思想太旧所致。
2、女方家虽然是收“财礼”,但实际上全部变换成给女儿的“嫁妆”。不赔不赚。女方家要的是风光,不是求财心理。
3、女方家意思性地收“财礼”,在给女儿的“嫁妆”时会加倍奉还,就象科研究项目一样国家出一部分,地方政府也要配套给一部分。男方可以做到以小博大。这种情况通常是女方家庭条件较好或爱女心切或思想先进。
所以,如果男方碰到索取“财礼”时,千万不要有抵触心理,要调查研究,看属于那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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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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