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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年轻时算是那种邋遢懒惰不修边幅类型的男人。衣服脏了放一放再穿,或正面脏了,反过来穿(床单也一样)。这种习惯在北方干燥气候下基本可行,虽然有点肮脏,却也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损失。但在海南这种炎热潮湿气候就不同了,白色的衬衫穿上出门一次就汗流浃背,按照在北方养成的邋遢习惯,放一放再穿,就行不通了——它会发霉。因此之故,我以前的不少白衬衫、白短袖经常不是穿旧的,而是穿霉的。没穿多久就霉迹斑斑,不管多贵也只好忍痛割爱,强制其退役。
二
穿衣邋遢的人没有人相信他的房间会整洁到那里。
我年轻时候住在单身宿舍,东西什物摆放随意,可能别人看起来凌乱不堪,但我却觉得自然有序。我不准备扫天下,所以这一屋我也不怎么扫。即使在谈恋爱的时候,这一切也是“涛声依旧”。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拿钥匙打开房门,我吃了一惊。
房间的一切我很佰生。
难道是我走错了门?迟疑了数十秒,确定房号没变。我大胆地走进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我女朋友给我收拾了房间!
但愿这两则故事不会影响到我伟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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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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