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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技领域越分越细,而要想解决一个科学问题往往需要多学科的通力合作,而且在科研全球化,科技合作日益加深的今天,一篇论文有多个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并不稀奇。多作者论文往往有几位的贡献大小难分伯仲,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并无不妥;不同课题组或不同机构合作,课题组组长和机构负责人作为共同通讯作者也是机构对成果贡献的确认的需要,也是不错的。
当然,免不了为了现实利益或应付各种限制和规定出现少数挂名共同第一或通讯作者现象,但这种人情挂名或凑数挂名毕竟是少数,不必要因为极少数人的不端而过分谴责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现象。现在有的单位竟然走到另一个极端,干脆不承认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的地位,将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论文和第二、第三作者相提并论。走到这个极端,虽然能避免这方面的学术不端,但却从长远来讲是破坏科研合作的事情,我看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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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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