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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积极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f4d1ae42361a4aafaf8cca3f4fdadaad.shtml),现将我院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号)的有关规定,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表和汇总上报等事宜。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14年1月5日至1月12日
三、受理材料要求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有较大调整,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2.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纸质申请材料(1份,具体材料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留学网)统一上报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并附《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word文档)。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四、重要说明
从2014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2015年3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因此,各单位近期有公派留学意愿,拟于2015年3月前派出的人员,一律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2014年度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评审中,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评审意见将作为重要参考。请各单位负责公派留学工作的同志务必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内相关人员。
联 系 人: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
夏洁、宋琦
联系电话:010-68597807、68597809
电子邮箱:xiajie@cashq.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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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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