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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管理局的说法实事求是:青蒿不是青蒿素

已有 3805 次阅读 2012-1-17 13:13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青蒿素, 博客, 中国, 中医药, 屠呦呦

    今天看到如下新闻内容:

 

    1、   新华网北京116日电(记者王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6日在京发布了2011年度中医药行业的十大新闻。二、屠呦呦获2011年度拉斯克临床医学奖。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屠呦呦受中医典籍青蒿治疗疟疾的启发,首次发现采用乙醚低温提取方法制备的青蒿提取物,这对青蒿素有效制剂的研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今已挽救了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http://news.sina.com.cn/c/2012-01-16/203423809862.shtml]

 

    2、 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 王君平)16日,由中国中医药报社主办,“新绿药杯”2011中医药十大新闻在京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二、屠呦呦获2011年度拉斯克临床医学奖。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屠呦呦因在青蒿素研究中的杰出贡献,获美国拉斯克奖(临床医学奖项)。她受中医典籍青蒿治疗疟疾的启发,首次发现采用乙醚低温提取方法制备的青蒿提取物,具有显著抗疟效果,这对青蒿素有效制剂的研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青蒿素用于治疗疟疾,至今已挽救了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35395/16892903.html]

    

    从新闻角度说,当选十大新闻是必须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上述的说法也是准确的。

    

    由此:

 

    一直被认为美国专家肯定的“三个第一”重大成就缩减成一个了吗?如果加上双氢青蒿素应该是4个,再加上“编著”专著中自封的多个“首创”,如青蒿品种认定,汽油溶剂法提取等等,独揽“第一”的数目还会更多。

 

    这是在说明挽救百万人生命的中国青蒿素抗疟新药发现/发明过程的“三个第一”给予唯一一个人是错误的吗?

 

    是政府部门或者中医科学院人员看到曾被个人长期保存或者现在已经交回单位的1969年至1975年的屠呦呦小组的科研原始资料得出的结论吗?

 

    这是政府有关方面再修正说法的一种方式吗?

 

    这是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文化入侵与中国历史和现实过程中的“劣根性”(被一些人认为的)、本地化的集体主义式文化的冲突结果吗?

 

    历史需要正确的记录,而不是被不断翻新、编著和创造,科学历程更应该如此!

 

    还是要问:523比1或者1比523的结果是什么呢?希望研究中国青蒿素历程的科技人员继续把研究工作做下去,让事实为更多的人所了解,从中医药管理局的说法中可以看出政府对科学和历史是尊重的。

 

    既然如此,这个博客的诞生和存在还是有点意义的,仅仅一点也足矣。

 

    今天就当庆祝这个博客建立两周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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