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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一个政府规定的法律表面上是个政策问题,但实际上是个非常复杂的群智能问题。管得太多太死,国家就落后了。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比较宽容,允许任何一个人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一生努力可以变得很成功很富有,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很有动力和生气。 这个机会均等是什么意思,科学界和法律界可以讨论。我们在这里先放下不谈。
总体地讲,每个发达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都是比较宽容的,而每个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都管得太多太死。但是,当有新技术产生新的可能时,连发达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都太死,不适应。
这里举个优步(Uber)的例子。虽然优步在很多国和当地政府的现有规定有了冲突,让我们就仅仅看看优步的诞生地美国。
优步是一家风险投资的创业公司和交通网络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佛尼亚州旧金山,以手机应用程序来链接乘客和司机,提供租车及实时共乘的服务。优步声称:公司对司机是承包商关系,而不是雇员关系。承包商关系的要求比较灵活。雇员关系会受到美国劳动法的约束,如雇主必须为雇员缴纳社保,工伤,失业保险等。但是,承包商关系和雇员关系的界限该怎么定呢?
有三位优步司机在旧金山联邦法院起诉优步,声称他们是优步的雇员,有权报销费用,包括燃气和汽车维修。目前是优步司机自己支付这些费用。今天,2015年9月1日,法官作出裁决,优步司机可以集体诉讼优步公司,声称雇员关系。 这样的裁决意味着这个民事案件可以覆盖超过16万位加州司机,可以给原告更多的杠杆来和优步公司达成妥协。
今年6月,一个加州劳工专员裁定,一名提出申诉的优步司机是一名雇员,而不是承包商。优步已对这一裁定提出上诉。
许多公司说,承包模式允许灵活性,这对公司的成功很重要。公司的成功是不是对顾客有利?
过去十年,我每年访问上海。只要一下雨,就很难叫到正规的出租车。但不时有叫我上车的“黑车”,我一般不敢上。有一次实在时间紧,没问价格我就上了一俩“黑车”。但我发现这司机很强势,他发话了如果我不同意他的价格,在高速公路上就会要我下车。 但是,在天气好的时候,很多出租车开着空车。 如果管理到位,优步这样的公司对这个动态的市场是不是个有弹性的补充?
再举一个例子。在美国每个出租车司机都会帮助客人提行李,连宾馆的免费车也是如此。不少人会给司机小费,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给。中国国务院批准, 1987年8月17日中国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严禁私自收取小费的规定》。 这样,在中国就很少有这样出租车司机帮助客人提行李的现象了。 这是中国投资和旅游环境和发达国家的差矩之一吧?是不是源于政府管得太多太死? 实际上只要规定不能主动向客人要小费就可以了。
联想到在日本解雇正式员工的高度困难和历时二十年的日本经济停滞;联想到很多国家的最低工资的规定实际上使很多人无法找到正式工作;联想到中国的小到严禁私自收取小费大到不允许香港的真普选。这些缺乏智能的立法官员们想出来的法律和规定是不是实际上加害了这些规定原想保护的对象?这和中国1976经济改革前的悲剧是不是服从同样的原理,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难道与你个人无关、不直接影响到你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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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1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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