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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谈恽戈事件 精选

已有 11965 次阅读 2014-5-29 09:52 |个人分类:问题讨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戈同学又发言了,针尖对麦芒,一声叹息!

在讨论恽戈事件时,有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就是如何评估恽教授和戈同学在其毕业论文中的贡献度。前面的博文,我多数从事件的环境、发展等大方面来讨论问题,这篇博文我们就事论事,就从论文贡献度这个角度聚焦这件事。

上一篇我们用了一位诺贝尔奖得主纳什的非合作赛局平衡的思想说明对个体的最优选择不是一味强索自己的利益。有人评论说这个纳什均衡不适用恽戈事件因为恽戈事件不是不合作博弈。我说,不错,这个事件的起因是大学毕业论文,一个典型的合作项目,而事件的爆发却是因为后来的不合作。如果充分沟通,这个事件就不会发生。很多博文也注意到那个起因的合作项目,于是就有一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口水战。战斗的焦点之一就是恽戈二位对大学毕业论文的贡献度的划分,以及衍生的发表论文的署名权和署名顺序问题。

这个贡献度的讨论其实很难。对一个项目的贡献度,就是当事人自己也难理清。今天的科学活动,单打独斗时很难出成果的,个人再厉害也很难对抗军团作战。所以明智的选择是加入军团,参加集体战斗,在战斗胜利后,分一杯战斗成果的羹,并且通过实战锻练自己,从战斗菜鸟成长为战斗指挥或战斗英雄。但中国人的“窝里斗”的能力比较强悍,自然就削弱了实力。问题来了,战斗胜利后,如何分羹?从个人的角度,特别是菜鸟的角度,觉得自己冲锋陷阵,英勇顽强,比那耍耍嘴皮摇摇羽毛扇的战斗指挥贡献要大。那战斗指挥不过是多打过几次仗而已,在此次战役中,没我跑得前,没我杀敌多,当然没有我的贡献大。菜鸟们也有不同等级,各打各的小九九,长官当然也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如果就为这个分羹争吵不休,那么下面的仗就别打了,这个军团必将四分五裂,没有凝聚力,更没有战斗力,肯定以后一路败北,谁也没有羹喝。所以如何合理的分羹是很重要的。对于这个分羹,东西方的处理方式有其强烈的文化特征。东方人在长幼有序的结构下,由最高指挥掌勺说了算。“一切缴获要归公”。给你多少没商量,不服气是不是?等你媳妇熬成婆,也做到长官,你就有了掌勺权,到时你爱给自己分多少就分多少,但现在请闭嘴。乖巧的菜鸟不仅闭嘴,还会讨好长官,以求多分一点羹。当然长官们也知道,士气要鼓舞,一碗水要端平,羹还是尽量分匀,不能都分给自己,对那些杀敌多的还是要给立几个功,多分点。可这里难免带有个人好恶的色彩,会有不少偏差。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效率非常高,坏处当然就是不一定公平。那么西方人是怎么处理的呢?西方文化讲究人人公平。可分羹总有一个先后次序,如果大家一窝蜂上去抢,恐怕更不公平,矛盾更大,怎么办,那就按人数等分,再按姓氏的字母排列,一个个来,每人一勺。姓氏字母靠后的不要怨分到手的羹已凉,要怨就怨当时投胎没投对姓。西方人喜欢较真,说绝对的公平就是不公平,为什么不拿数学算一算?参加这次战斗的人,每个人到底应该分多少羹?换句话说如何计算参加战斗的人对这场战斗胜利的贡献度。这里面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排序,另一个层次是量化贡献度。

显然,第二个层次比第一个层次更难,但如果第二个层次搞清楚了,第一个层次自然不在话下。但大多数情况下第二个层次完全无法弄清,那么退而求其次,有方法弄清楚第一个层次也不错。对于第一个层次,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叫层次分析法,我另有一篇博文谈这个方法:“再议比较——如何排排坐发果果”。

这篇博文我要谈如何把握第二个层次。说到这里就要提另一位也是获得了诺贝尔奖的智者,他叫夏普莱(L. S. Shapley1923 - )。他在1953年从最容易计算的经济活动出发,考虑一类被称为n人合作对策的问题,他通过几个公理,建立了一个严格的数学方法,被称为Shapley值方法。这个方法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每个参与者对他们参与的项目的贡献度。他的思想是,要考虑某人或某个组对项目的贡献度,就把这个人或组从项目中拿掉,看看项目受到什么样的损害。当然损害越大,被拿掉的人或组就贡献就越大。不仅如此,如果项目的成果在各种情况下都有数据,用Shapley值方法就可以严格地计算出每个人对该项目的贡献度,而且这个解是唯一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每个人的贡献是可以严格算出来的。

下面我摘取我与别人合写的教材《数学建模讲义》中间的一小段,下面用的教材选的例子非常好,别的书上也有。希望我的合作者或者例子的原作者不要来找我麻烦。问题的求解过程请看参考书。

在社会或经济活动中,两个或多个实体, 例如个人、公司、国家等,相互合作结成联盟或者利益集团,通常能得到比他们单独活动时获得更大的利益,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然而,这种合作能够达成或者持续下去的前提就是,合作各方能够在合作的联盟中得到他应有的那份利益。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合理地分配合作各方获得的利益呢?我们先来看一个简单例子:

 甲乙丙三人合作经商。倘若甲乙合作可获利7万元,甲丙合作可获利5万元,乙丙合作可获利4万元,三人合作则获利10万元。如果每人单干各获利1万元。问三人合作时如何分配获利?

   …………


现在我们来解决三人合作经商的问题。

Shapley值方法由下表可求得甲应得的获利为4. 同理,可求得乙和丙的获利分别为3.5万和2.5万。

   ………….

啊?有这个好东西?为什么不拿来用呢?但应用Shapley值方法的条件太苛刻了,他要求一套完整的数据,就像上面的例题,不仅要三人合作的获利,还要两两合作的获利,也不能少了单干的获利。在大多数实践的情况下,这些数据很难获得,从而严格的计算很多情况下是落空的。但目前还没有看到更好的方法。所以这不妨碍我们用他的思想方法获得一些特殊的和排序的结果,做些定性分析。

1。南郭先生的贡献度是0,因为去掉他一点也不妨碍整体乐队的演奏。

2。项目指挥很重要,他确定战役如何攻坚,他不一定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但他会分析大势,了解战况,熟悉手下的能耐,可以合理排兵部将。所以敌方要取胜,常用斩首行动,一旦被砍头,战局就是一盘散沙,被砍头方溃不成军,迅速瓦解落败。所以一般项目头会排在最前面,当然我这里指的是真正的指挥者而不是单纯因为职务而挂名的人。

3idea 至关重要,因为去掉idea,整体项目将不复存在,所以提项目idea的人应该排在具体操作者前面。

4。操作人的工作可取代与不可取代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去掉某人项目只是受影响但仍然可以由替换人完成,抑或去掉该人后项目的部分根本就完成不了是有本质差别的。前者最多延缓进程,而后者有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完成。所以如果有甲乙两个人操作,甲的工作可由别人取代,而乙的工作别人不可取代或很难取代,那么乙应该排在甲前面。这就是为什么一个项目的完成,秘书们也很辛苦,他们却不能署名。

5。工作量应该计算有效工作量。甲乙两个人,甲虽然干得工作不多,但对结果实质贡献较多,乙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但都作的是无用功,虽然有点贡献但效果不如甲,那乙就不要哭诉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乙是应该排在甲之后。当然如果乙干的是尝试性的工作,确定他走过的路虽然没有走通,但肯定是走不通的路,避免了项目组的其他人走弯路,也应该认可乙的工作是对结果有实质性的贡献。

………..

用这个方法也可以解决一些原来困惑的问题,如战斗中一个人掩护了另一个人杀了几个敌人,两个人的功劳就应该是差不多的,因为去掉了谁这件事都做不成。当然也有些情形解决不了。例如,两个人一起讨论问题,一个人有心无心的一句话启发了另一个人,产生了至关重要的idea。那么这个idea算谁的?一般来说,这个idea算提出idea的人。这样启发他的人就没有一点功劳,除非恩主知恩,他会感谢那个启发他的人。还有纠错的人、提供资料数据的人、解决关键材料的人等等,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所以尽管Shapley值方法精确,仍然有一大块模糊地带。这个模糊地带的解决又回到了东西方两个方式,东方方式:项目的头说了算,西方方式:姓氏字母顺序。

最后我们回到恽戈事件有关贡献度的问题:

1。戈同学的毕业论文,恽教授的角色至关重要,因为他项目负责人也是提出idea的人,这点戈同学也承认,在他的“我的老师们(十二)”他所描绘的论文写作过程可以看出,而我们假定这个过程是真实的。所以如果只是一个排名,那简单,恽在前,戈在后。

2。戈同学在毕业论文中做出了一定的工作,应该被承认。至于这个工作是恽教授意交待的还是戈同学自己做的,各说各的,别人不清楚。不过从戈同学的描述可知恽教授深度参与了问题的解决过程(每周讨论)。但戈同学还是先做出结果的人,对项目是有贡献的。外人可以看到的是,最后的毕业论文是戈同学的,所以从客观上说戈同学应该拥有这项项目的部分权益,恽是不能独享的。然而关于戈同学拿来说事的图,戈同学可能要失望了。图分为几种,科学界用以判断剽窃的图一般是指不可重制的图,如照片,即便是同一个作者也不大可能拍出两张一模一样的照片来,所以如果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出现在两个作者名下,基本可以判定至少有一个作者是剽窃的。在实验类的科学论文中,这种情况很多。还有一类是很难重制的,如计算机计算图。这类图背后往往是一个程序,不同程序跑出来的图会有差别,但不排除有可能跑出同一个图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大家把程序拿出来晒晒看看源码再跑一跑就清楚了,两个人编的程序不大可能一模一样,除非程序很短。至于戈同学的图,是一般的示意图,稍有计算机技能的人都可以重制。你不能说因为你画了个圆,以后别人画圆都是抄你的。事实上很多论文的这类图是秘书画的,并且如果它们不符合出版要求,出版社的美工会在文章出版前重制,当然那些秘书美工的名字不会出现在文章中。其实数学类的文章,看看有没有剽窃,主要是看idea,不是看文字,也不是看示意图。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图对项目结果是贡献的一部分,但因为具有可取代性,所以分量远没有戈同学想象的那么重。

3。关于那两篇相似度很高的会议论文和杂志论文。戈同学认为那是一个简单的翻译,戈同学说出这句话,感觉他没有真刀实枪地去亲自发英文文章,我在博文“五年磨一文”里描述了有篇文章发文的艰辛,常常发文的精力是写文的好几倍。所以即便是整理文章的人也是功不可没的。既然是国际刊物,我们就用国际通用的规范,那两篇文章署名太乱了。恽教授的解释反映了恽教授对署名的随意和不慎重。至于这稿子属不属于一稿多投,应该由杂志说了算,我假定杂志是知道有这么一篇会议论文的。从恽教授的文章可以感到恽教授认为他对这个项目的署名有绝对的处置权,这就是我说的我感觉的他在乱给东西。大概这就是他在这次事件中犯的最大错误。这也就为后面的事件埋下隐患。譬如那个Bai,有人说Bai是恽教授的亲戚,不管是不是事实,这我倒觉得没什么。谁说亲戚就不能一起写文章啦?人家上阵父子兵,夫妻唱和档可以成为佳话美谈,恽教授当然也可以带亲戚搞项目。如果Bai的确对项目做出了贡献,Bai当然应该署名,例如恽教授坚称他的某个重要想法来自与Bai的讨论,这样的安排别人倒也说不了什么。但问题是这个第一作者在杂志文章中消失了,那么从Shapley的方法可以推定,Bai的贡献度为0。当然恽教授声称Bai是主动放弃署名的,那么文章在投杂志时,应该附上Bai的亲笔信申明放弃署名权。我希望的确有这么一封信存在。还有杂志文章后来加的作者,也应该在给编辑的Cover Letter 中对其贡献加以说明,不然也是有贡献度为0嫌疑,我们没看到Cover Letter,所以只能存疑。这样的乱署名,不仅对恽教授,而且对被署名者都是不好的。还有恽教授声称他曾给戈同学没有贡献的文章署名,更显示了恽教授的中国式的家长作风,尽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情可原。但署名送来送去的不规范,给学生一个非常不好的范例,使学生以为文章的署名可以轻松获得也可以和恽教授讨价还价。从这点上来讲,恽教授也是自吞苦果。

4。那两篇英文论文的结果和戈同学的结果是不一样的(12 vs 22),在数学上可被认为是两个工作。就是方法差不多也能接受。但戈的方法在前,规范的做法英文文章应该引用戈同学的工作。但这里出现一个技术性的困难,那就是戈同学的工作是大学毕业论文,不是公开发表物,是无法引用的。但英文文章不能因此而跳过戈同学的工作。至于其重要性能不能列入署名,可以商量着办,但至少应该在英文论文中加以说明或致谢。这肯定是恽教授做的不妥当的地方。戈同学还犯了个错误,那是如果他这么在意署名,当他发现会议论文没有提到他时,他应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不然恽教授可能会说,我联系不上你,我只好用这种方式公开,你一年里都没有反应,我可以认为你默认了。但我一直不明白的是多加一个署名,实在不伤恽教授的大雅,不知他出于什么考虑没有这样做。

5。问题最后当然看有关部门的判定,我觉得,恽教授肯定有错而且有错再先。但戈同学的“剽窃”指控可能会落空。双输的局面已经形成,双方再纠缠下去只会越输越多。还是那句话,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戈恽论文署名之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9446-79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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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222.90.218.*   | 赞 +1 [73]guoyongliang   2014-6-24 01:27
学生告倒先生,学生也要处理。这样的博士生就是毕了业,也是残废。废人一个。
购买服务,请问引理(导师出毕业设计知识产权占多少?90%,本科生推导占多少,10还是200%,依据何在。不好界定,学校给教师一个学时20元课时费,就购买了,这样的上帝一个课时200万,也不要你这样的SUNZI,)
[406]goldollar  2014-6-5 01:46

TMD。现在做老师的这批人连基本的教育和教养都很缺乏,无论是智力和品德都属于最糟糕的团体。教育产业化以来,学生上学都是交了高昂学费的,是向学校购买服务的,是老师和学校的顾客,而不是乞丐!作为老师反而应该感恩才对,顾客就是上帝嘛。。。对不知道感恩的老师,应不给他发工资,并将他驱除出学校!
IP: 122.96.31.*   | 赞 +1 [72]gyss   2014-6-4 07:44
网上的戈粉虽然众多,但是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人是真心实意地为戈同学的前途着想。
第二类人的身份非常可疑,他们表面上站在戈的一方,巧舌如簧,唇枪舌战,甚至辱骂对方。其实他们使用的是“激将法”,目的是逼对方去举报戈的发票丑闻,想看戈同学的好戏。
戈同学,你是怎么想的?
IP: 222.175.103.*   | 赞 +1 [71]刘强   2014-6-2 13:02
不知梁老师有没有给文章乱署名;要是有,下次可不敢了,呵呵!
IP: 116.236.131.*   | 赞 +1 [70]严少华   2014-5-30 15:11
博主洋洋洒洒数千字,好不复杂!说到底,这种事以前人们都不当成事,绝大多数导师都不把学生的成果当成事,结果碰到个较真的学生,也就成了事!
IP: 202.122.36.*   | 赞 +1 [69]万露萍   2014-5-30 14:27
乍一看,恽教授图样图森破,不谙学术规范,戈同学步步紧逼,穷追猛打。
后生可畏。学习了。
IP: 132.205.60.*   | 赞 +1 [68]王喜军   2014-5-30 07:27
博主两边都打了板子,力求做到不偏不倚,值得赞赏。
不过恽戈之争是定性问题,您谈的是定量问题。
其实定性的问题你已经给出了答案,即该署名而未署名,恽教授非法侵占了戈同学的劳动成果。
IP: 202.102.252.*   | 赞 +1 [67]尤明庆   2014-5-30 07:09
恽教授是个好老师:他细致的平衡着自己学生之间的成果,没有贪功,把成果让给有需要的人。

这是学术么,这是科学么,这有公平正义么.
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真是不知道啊.
与yun先生没有关系的同学或教师, 他们是如何想的呢.
就此而言, 戈同学的呼喊有价值.
IP: 222.88.236.*   | 赞 +1 [66]辛晓十   2014-5-30 01:49
这篇文章的实用性很强呀,学习了。
IP: 61.159.249.*   | 赞 +1 [65]yxtiger   2014-5-29 18:49
恽戈事件的结局也许是“一桃杀三士”:恽教授的一片热心把自己的声誉给烫了,戈同学的一腔怒火把自己的前程给烧了,最可叹的是恽教授的合作者们,恐怕这辈子是不敢再跟人合作了。一声叹息!
IP: 124.205.77.*   | 赞 +1 [64]张志刚   2014-5-29 18:43
4。那两篇英文论文的结果和戈同学的结果是不一样的(12 vs 22),在数学上可被认为是两个工作。就是方法差不多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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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牵强附会。既然两个工作不一样,为什么Abstract一模一样?!问题不在于会议论文能不能变成期刊论文,而在于有没有实质性的改进。会议论文一般都是为了抢时间和投石问路,比较粗糙。投稿后又做了细致工作,变成期刊论文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必须引用会议论文。如果故意不引用,就是学术不端。
IP: 124.205.77.*   | 赞 +1 [63]张志刚   2014-5-29 18:34
5。问题最后当然看有关部门的判定,我觉得,恽教授肯定有错而且有错在先。但戈同学的“剽窃”指控可能会落空。双输的局面已经形成,双方再纠缠下去只会越输越多。还是那句话,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
又拿双输来说事!真无聊!人家输了你心疼什么?戈同学本来也不在乎什么输赢,而意在将事实公之于众,“群众的眼睛是亮的”。如果今后那些蔑视学生的工作,将论文送来送去的Y教授们不再敢肆意妄为,就是赢了!原则赢了,公理赢了!
IP: 124.205.77.*   | 赞 +1 [62]张志刚   2014-5-29 18:26
但这里出现一个技术性的困难,那就是戈同学的工作是大学毕业论文,不是公开发表物,是无法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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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拿这个来说事,显然是无知,或者是为Y教授故意不引用找借口。
首先毕业论文也是公开发表的,是可以查到的,尽管是汉语写的。其他国家的毕业论文也是可以从数据库调出来的。
第二,毕业论文仍然是可以引用的。例如可以写成: Y. Ge, "title", B. S. Thesis (2010).
IP: 60.247.41.*   | 赞 +1 [61]姚小鸥   2014-5-29 18:00
学生的留言的不当,导师们有责任,应该就此说一说。
IP: 220.249.99.*   | 赞 +1 [60]朱猛进   2014-5-29 17:17
数学单干的多,与生物医学等领域有点差异。在以团队支撑的生物医学领域,“老板”决定署名权不仅是国内,在国外也是如此(我知道姓名的博后做两年实验后,最后发文章时美国老板连他名字都没带的例子还不止一个),很多学生意识不到这点,非要扯成中国式不端。
IP: 60.247.41.*   | 赞 +1 [59]姚小鸥   2014-5-29 17:16
恽老师的不妥做法我也不理解,可能如11楼所说吧。
IP: 60.247.41.*   | 赞 +1 [58]姚小鸥   2014-5-29 17:11
还有恽教授声称他曾给戈同学没有贡献的文章署名,更显示了恽教授的中国式的家长作风,尽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情可原。但署名送来送去的不规范,给学生一个非常不好的范例,

我昨天的文章 中实际上表明自己犯过同样的错误。
IP: 114.227.80.*   | 赞 +1 [57]xiqingliu   2014-5-29 17:10
梁先生是没原则的和稀泥:
“有人说Bai是恽教授的亲戚,不管是不是事实,这我倒觉得没什么。谁说亲戚就不能一起写文章啦?人家上阵父子兵,夫妻唱和档可以成为佳话美谈,恽教授当然也可以带亲戚搞项目。”问题是,这项目本来是ge和yun一起完成的,现在签名变成了bai,至少,yun在这个问题上是处理得非常臭。然后你说亲戚可以合作……

一句话,楼主梁先生不知为了什么原因,真能扯,东扯西拉,扯淡!
IP: 60.247.41.*   | 赞 +1 [56]姚小鸥   2014-5-29 17:04
下面我摘取一段我别人合写的教材《数学建模讲义》中间的一小段

下面我摘取一段与别人合写的教材《数学建模讲义》中间的一小段

下面摘取一段我与别人合写的教材《数学建模讲义》中间的一小段
IP: 27.17.192.*   | 赞 +1 [55]俞云伟   2014-5-29 16:45
我认为博主的几个标准还是具有建设性的,虽然具体操作可能仍然会碰到问题。比如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可替代性。
IP: 101.5.170.*   | 赞 +1 [54]刘立   2014-5-29 16:37
梁老师 好文
IP: 125.77.120.*   | 赞 +1 [53]shuxuewangzi   2014-5-29 16:29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10800-798706.html  几组疯狂的数据表明中国已经由奥数时代跨越到了数学建模时代
IP: 117.28.251.*   | 赞 +1 [52]syjjliu68   2014-5-29 16:24
中国特色的师生纠结!无聊的和稀泥!
IP: 84.46.64.*   | 赞 +1 [51]fangfa12   2014-5-29 16:17
双输的局面已经形成,双方再纠缠下去只会越输越多。还是那句话,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他们之间问题不是谁输谁赢的问题,这个不是最重要的,到现在大多数人还没理解这一点,价值观不同,最后落脚点简直不同。。。
IP: 49.74.154.*   | 赞 +1 [50]蔡小宁   2014-5-29 16:03
分析得很全面!恽教授没有署戈同学的名,是不妥的。
IP: 220.249.106.*   | 赞 +1 [49]bridgeneer   2014-5-29 15:34
双输,就这么回事了。
IP: 132.76.50.*   | 赞 +1 [48]isidot   2014-5-29 15:18
看错了,不好意思,原来是自己说的
IP: 132.76.50.*   | 赞 +1 [47]isidot   2014-5-29 15:17
文章都没有署名,文章发表的时候自然没有Mail叫他确认了,他怎么能马上知道自己的东西发表了。

博主回复(2014-5-29 10:23):戈同学自己说的,会议论文发了一年他都没说话
IP: 61.183.148.*   | 赞 +1 [46]张能立   2014-5-29 15:17
谈谈自然语言与关联思维之间的关系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9840-798692.html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IP: 61.153.34.*   | 赞 +1 [45]t6tong   2014-5-29 14:53
又是一个和稀泥的,中国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太多,所以一直没有实质性进步
IP: 114.227.80.*   | 赞 +1 [44]xiqingliu   2014-5-29 14:37
梁进从大的方面来看,比较短视,就在讨论这件事个人得失,而不在意是否合理。

以梁进先生的思路,中国的科学完全就是“侩学”。
IP: 199.76.153.*   | 赞 +1 [43]唐凌峰   2014-5-29 14:21
基本上同意梁老师的分析。“但我一直不明白的是多加一个署名,实在不伤恽教授的大雅,不知他出于什么考虑没有这样做。”我也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奇怪,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们之前已经有积怨,所以恽老师不给戈同学署名,而戈同学指出恽老师不妥的时候语气很生硬。

不过关于剽窃,不同意您的看法。国际通行的规则,对于剽窃的判定是很严的。即使主要idea是自己的,如果照抄了别人的句子,肯定就是剽窃了。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是恽老师是戈同学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所以是否定性剽窃不好说。
IP: 210.73.59.*   | 赞 +1 [42]安美建   2014-5-29 14:10
分析的很好。这个事件中所有人都输得非常彻底。除了这对师生之外,还包括他们各自所在的学校及教育部,甚至中国的导师和中国的学生。
IP: 222.205.9.*   | 赞 +1 [41]zmy20062010   2014-5-29 13:47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道德转型时候的困境。
"当原有的道德规则不适应时代发展时,适应并遵守原有道德规则的人可能会既得不到原有规则带来的好处,却承受着新规则所给予的惩罚(这里的恽教授有可能是这种情况),而得到原有规则好处,却又撇开原有规则的不利之处,以新规则来获取益处的人,是新时代的受益者(比如这里的学生)。"
我觉得这一段比较有道理。不能以偏离实际的标准来裁定现实的案例。
IP: 219.143.205.*   | 赞 +1 [40]苏志坚   2014-5-29 13:39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任重道远!
IP: 106.5.67.*   | 赞 +1 [39]aarondeng   2014-5-29 13:31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道德转型时候的困境。
当原有的道德规则不适应时代发展时,适应并遵守原有道德规则的人可能会既得不到原有规则带来的好处,却承受着新规则所给予的惩罚(这里的恽教授有可能是这种情况),而得到原有规则好处,却又撇开原有规则的不利之处,以新规则来获取益处的人,是新时代的受益者(比如这里的学生)。
IP: 117.32.153.*   | 赞 +1 [38]lishadingyu   2014-5-29 13:27
从戈的动作来看,如果只有一篇会议,他是不会吆喝剽窃这件事的,为什么过了一年投了期刊之后又跳出来了?我想明眼人都知道原因,戈为了维护学术正义的由头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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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两人的争论点如博主所说在于贡献度。现在无争议的是topic和idea是恽所提出,戈认为自己想到了要通过简化来解决,恽的idea不可行。我很直白的这么想:连一个本科生都知道不简化不可行,恽会不知道?恽会把不可行的topic作为一个本科生的毕设?
我认为肯定不可能,极有可能恽正是把简化作为戈论文的核心来指导的,另按恽所说其解决思路也是在他给戈提供的某书里(未验证),那么topic、idea、solution都是来自于恽。如果此事属实的话,戈毕业论文都会受到质疑。
从当前戈的回应来看也是如此,原来攻击点都在于自己的贡献,但是现在只用一小段回应此问题不再大书特书,并将攻击点转向Bai的问题。明显戈自己也没得说了(肯定在怨恨自己在人人网当年发的诸多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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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明眼人都清楚,就署名问题深究的话,恽所做绝对有错,但是肯定到不了剽窃的地步。有些人在剽窃定义上纠结,但是恽只要证明戈本科毕业论文非独创,此事便解。
和博主观点类似,拙见恽必输(输在丢了老脸,不是是输了官司),同时戈定不赢(最后结论肯定不是剽窃抄袭)
IP: 210.45.79.*   | 赞 +1 [37]XuexingLu   2014-5-29 13:17
就这境界,我替日本人笑话你!
IP: 210.47.0.*   | 赞 +1 [36]孔梅   2014-5-29 13:07
梁老师分析得很好!
IP: 36.63.8.*   | 赞 +1 [35]刘兵兵   2014-5-29 13:06
梁教授的合作博弈论阐述的很清楚,事实上这件事情对两人都造成了几乎不可逆的伤害,双输的局面已成事实。所以在科研合作上,事先就应该定下规则,本着利己不损人的态度去make actions。
IP: 36.63.8.*   | 赞 +1 [34]刘兵兵   2014-5-29 13:05
梁教授的合作博弈论阐述的很清楚,事实上这件事情对两人都造成了几乎不可逆的伤害,双输的局面已成事实。所以在科研合作上,事先就应该定下规则,本着里脊不损人的态度去make actions。
IP: 114.227.80.*   | 赞 +1 [33]xiqingliu   2014-5-29 12:48
梁进先生……挺能扯的,东扯西拉。
IP: 116.228.244.*   | 赞 +1 [32]汪元元   2014-5-29 12:44
"至于戈同学的图,是一般的示意图,稍有计算机技能的人都可以重制,事实上这类图如果不符合出版要求,出版社的美工会在文章出版前重制,当然那些美工的名字不会出现在文章中。其实数学类的文章,看看有没有剽窃,主要是看idea,不是看文字,也不是看示意图。"

梁老师实在是混淆是非。恽教授或许有无数种方法获得比戈同学的图更好的示意图,可现实的结果是恽教授的论文里面直接贴上了戈同学画的图(不引用、不署名、不致谢),而且这些图更早出现在戈同学的毕业论文中,凭这一点就可以认定恽教授构成剽窃行为。
按照梁老师的说法,数学类的论文剽IDEA算剽,剽文字不算剽;剽计算图算剽,剽示意图不算剽;那只剽了Introduction没剽Conclusion算不算剽?
IP: 219.217.246.*   | 赞 +1 [31]吕喆   2014-5-29 12:35
在“赢者通吃、输者全失”的氛围中,双方都变得“输不起”(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双输了),就没人会接受“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想法了。
IP: 133.11.46.*   | 赞 +1 [30]王震   2014-5-29 12:33
在参与了课题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给作者?引用,一个课题组的工作,你搞笑吧!双输!至少有很大部分叫兽不敢肆无忌惮的随意挂名,随意忽视别人的贡献!这就是赢!为人师就得为人师表!年纪一大把了,连这都不知道!
IP: 218.22.21.*   | 赞 +1 [29]shuiyang   2014-5-29 12:27
发文是艰辛,但是没有楼主和楼上的说的那么夸张,除了一些个别情况。楼主和楼上的明显是欺负那些没投过文章的人,一般的在读博士都可以搞定投稿的事情,楼主的屁股一直歪在Yun教授那边。呵呵。(发文艰辛,画图就不艰辛?你写博文艰辛吗?)
IP: 121.239.182.*   | 赞 +1 [28]nmhtzy   2014-5-29 12:27
对[26]nmhtzy楼进行一点补充,免得误会:
其实ge同学没有让一定挂名,进行引用也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教授不引用,是不是引用以后,说明这个东西在别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他的文章就发不了了?
IP: 222.219.184.*   | 赞 +1 [27]biofans   2014-5-29 12:25
本科未发表的论文也可以进教科书兼怀念李世雄老师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9416-795738.html
IP: 222.219.184.*   | 赞 +1 [26]biofans   2014-5-29 12:23
>>但这里出现一个技术性的困难,那就是戈同学的工作是大学毕业论文,不是公开发表物,是无法引用的。
~~~~~~~~~~~~~~~~~~~~~~~~
做学术研究要有绅士风度贵族气质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92836-797234.html
[11]qzw  2014-5-24 12:05 人家把在电话里跟别人讨论的记录都列出来,作为参考文献,为什么?这就是要尊重别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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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gentleman。国外学者的论文常见列出“文献”是personal communication,我国却少见。
IP: 121.239.182.*   | 赞 +1 [25]nmhtzy   2014-5-29 12:22
双输的局面已经形成,双方再纠缠下去只会越输越多。还是那句话,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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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看看恽教授5月10日邮件就知道,闹到今天的原因主要是:恽教授认为他退休了,不怕。明知道自己有错在先,拒不改正。

其实对社会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事情挑到明处,形成威慑,让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心存顾忌,经过ge同学这么一闹,相信如果再有哪位同学要求自己的工作挂上自己的名字,相信就算即使是退休的老师想占便宜,也会心存顾忌的(注意,让别人署名,比如让自己的亲戚署名,不是淡泊名利,其实也是给自己获取利益)

对于ge同学自己来说,对他最好的方式其实是老老实实吃个哑巴亏,但是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是因为扫除社会不良之风,还是个人原因(我注意到恽教授给ge同学毕业论文打了95分,好像还支持申请优秀论文,然后却背后说坏话),现在已经造成这么大影响了,坦率的讲,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别听别人的,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只能是别人海阔天空,而如果那批人真的还海阔天空,自己的路会更窄。但是恽教授确实退休了,其实你仔细看看caochong等的博客,有人建议追究那些共同署名人的责任,恽教授不是感觉别人无法奈何他,他才明着欺负人吗?说实在的就是这种明着欺负人的人才引起你的巨大损失的,不能让他心意得逞。
IP: 58.20.50.*   | 赞 +1 [24]陈苏华   2014-5-29 12:01
博主是搞应用数学的。看来比我们外行要了解数学论文撰写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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