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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很自觉”的把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不足的原因归结为学界的无能,这种宏观上的自我批评精神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却不是事实。
高校和科研机构“很明确”的把自身的学术水平上不去搞不出可夸耀的科学成果归结为其研究员或教授的无能。这倒是接近于事实。
在上世纪90年代,与国企改革对应的大事件是:总工职位的选人与学术水平脱钩,成为副职的代名词,在企业决策上可有可无。原本应作为技术群体代表的总工在事实上消失不见了,只有一个徒有其名的人被称为总工(一般是兼职的)。如果说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是三驾马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或总会计师)、总经理(其决策权力是各占三分之一),各自独立的代表了技术、经营、管理三大群体话,那么国企创新能力的不足的根本原因就是:总工并不能代表技术群体的决策。换句话说,总工没有权威。
原则上,由于企业的行业性特征明显,总工必须是行业的内行,而且其学术水平能被技术群体所认可并被视为有权威性。因而,其职务基本上是永久牌的(终身制)。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他与行政班子一样,换来换去。而且,一般是能力较差的行政副职兼任总工。
作为技术群体权威代表的总工(理论上1/3决策权)一旦被替换为行政性的人物(没有技术权威性),在该企业搞技术研发的队伍就只能是短期行为的,而短期行为的典型特征就是:购买(或引进)。
如果买不到,或是引进不来,就归根于行业学界的无能。这就是社会普遍认为学界无能的基本原因。这类观点反映到高校、科研机构后,就成为了:外来和尚会念经的决策基础。
在国企改革的同时,事业单位(科技类)搞企业化管理,技术群体的决策权也基本上被剥夺(只不过是各单位程度不同而已)。以创收为主要目标的科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放弃了自身的科研目标(单位承担的行业性科技创新目标)。而与此同时的国家性科研基金全部由基金委掌管,事业单位(科技类)研究类人才基本上就成为单位的包袱。这个局面直到今天也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目前,直接改为企业已成定局。
高校的事业单位属性(也有特殊性)决定了它沿着类似的道路前进。先是跟着搞创收、办企业(大概有10来年),然后是把获得基金(或科研经费)作为创收的重要手段(大概也10来年),直到现在的局面:教授群体基本上没有决策权。
有人拿出教授治校作为法宝,那是对现状一无所知的表现。事实上,在高校,教授层与管理层基本上是同一套人马;在科技(科研)单位,研究员层与管理层基本上是同一套人马;在国企,管理层基本也是高工层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单位内部,一个既是领导,又是正高(付高)的人的学术水平有多高是在群体内透明的。他们拥有绝对的决策权,他们也自认为代表了学术群体的决策权,从而,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管理群体以学术权威的姿态取代了学术群体。这种“李代僵桃”的局面就是我国学界的基本态势。
正是这个态势决定了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局面将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高校要想突出重围的话,唯一的办法是在本质上恢复教授群体在决策上的权威性。其群体决策权,即便是达不到教授治校的90%,也至少应达到现代企业制度的30%。高校章程将如何规定(如何执行)可以说是决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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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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