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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有人说是造福人类。这方面已出现、正出现和将出项的例子,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不胜枚举。既然对他人及社会有如此贡献,当然从事者可以得以生存,进而可以获利得名。这就是所谓的交换,虽然不一定都是等价的。所以科学家可称之为脑力劳动者,实际上同卖体力、卖身等是一样的,因为其他等项不也是在造福他人、造福人类嘛。因此,学术界也得有制度、规章,方能在合理的秩序下,分配经费、项目、资源,大家才有活路、有干劲。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科学研究,尤其是研究过程本身不能成为目的吗?可以不作为社会、他人和自己获取世俗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吗?如中国先人的求道,又如西方人的追求真理。如果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就应是离光明和真理最近的人,那你的行为和道德还需要个现实的、外在的规范来约束吗?
做一个你理想的人比要求一个理想的环境更重要、也更难。
不能超越现时,何以引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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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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