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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两周,终于可以喘口气。周末上来看看,置顶博文是鲍老师的:《研究生答辩的时候自己的导师该不该提问题》。
第一感觉是:这是问题吗?看了内容才知道,还真是问题!
原则上说,研究生答辩过程中,必要时导师可以帮助回答一些问题或者给出解释,但是提问题确实有点匪夷所思。学生为谁答辩?不仅是为他或者她自己的学位答辩,也是为他或者她与导师共同完成的学位论文答辩!
第一,导师的名字赫然写在论文的首页。事实上,导师总是这篇学位论文(不仅是硕士、博士论文,学士学位论文也是如此)的共同作者(coauthor),而且更是责任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所以学生的学位论文出了学术不端行为问题(比如抄袭、剽窃等)首先要追究导师的责任。即使只是学术上的错误(比如推导、物理解释等方面的),第一责任者也是导师——因为导师毕竟比学生在学术上更成熟。当然,如果论文得了奖,也是有导师一份的。Nobel奖的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例子,而且导师是第一得奖人。(甚至有只给导师奖而把学生排除在外的——尽管后来为人们所诟病。)
第二,大家都清楚,学生答辩是要事先得到导师同意的。这个过程就是作为共同作者,特别是责任作者“把关”的过程。所有学术上的分歧应该在这个阶段解决,而不是带到答辩上去。
总之,笔者认为,学位论文答辩(defense),他或者她所defend的不仅是自己的学位申请,而且也是与导师共同完成的研究成果。导师在自己学生的论文答辩时提出问题,第一,本质上是挑战自己的学术成果——既然有问题,那你为什么还要拿出来发表(学位论文是正式发表的、可以引用的科学成果)?第二,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有问题,为什么不帮助学生修改?与学生出现学术上的争执是非常正常的。但应该在文章“发表”之前解决。
科学网上有很多导师和学生的关系的讨论。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学生的研究工作也好、论文答辩也好,不仅仅是为了学生自己的学位,也是关系与导师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包括学位论文)。
当然,就事论事,也会有特殊情况:
1. 学生既坚持己见又坚持按期答辩——这种情况下,上策是导师设法说服学生。如果学生仍然坚持自己的学术见解,导师应该在答辩开始时事先向答辩委员会申明:论文中的哪些观点我不同意,并将这个声明全文记录在答辩纪录中。而不是在答辩中用提问题的方式表示。
2. 鲍老师文章中说的情况:“近年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家都知道的,不再赘述)外请的专家都比较客气,基本不提尖锐的问题。如此一来,答辩已经越来越失去其原本的意义了。”
这是组织者的问题。
文中说的“课题组决定答辩委员会中的本课题组老师也必须提问题,包括自己的导师,而且尽量尖锐一些。” 也算是一种解决办法。但是,第一,即使课题组其他老师提,但是导师不应该提问题。这是原则性的——你是共同作者,就应该事先解决你们的分歧;第二,应该尊重你自己请来的答辩委员会,文中说的这种自家人的提问应该安排在“预答辩”时,甚至组会上,而不是到正式答辩时去“喧宾夺主”。
笔者认为,正确的解决办法是:
1)在预答辩时严格把关,让学生经受“脑筋体操”和“思维博弈”的训练;
2)在选择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时候,就先选好几个可能会提尖锐问题的;
3)The last & the least :p ——事先告诉答辩委员会成员,如果不提尖锐问题,晚上的饭局自己想办法:)
P.S.:
写好后看到“相关博文”里有曹老师的一篇《导师如何和学生“划清界限”?》。
笔者的建议:
除了上文中笔者建议的在答辩会上声明并记入答辩纪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签字同意答辩的时候,写明:尽管同意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同意答辩,但对哪一部分具体内容持不同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如果对论文主要内容不同意,则应选择不同意答辩。
如果学生坚持答辩,可以由学生本人向院系和学校学位委员会申诉。如果得到学位委员会支持,而导师仍坚持自己意见,应由学校学位委员会签署同意答辩,且在学位论文封面上不应出现导师名字。
临时另选导师的作法,尽管“程序正确”,但也属于学术不端(占有他人科研成果),除非这个新导师再从头带一篇新论文,或者这个新导师全程参与过学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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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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