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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给我留言,说大项目就应该让所长负责。这是一种错误认识。
一个真正的科学研究项目,无论大小,都应该让这个领域的科学家来负责。这是科学研究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只有这个领域的科学家,才最清楚这个项目要解决的问题,也最了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让这个领域的科学家来负责这个项目,才可能带来科学进步。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是一个对我们国家前途至关重要的正确理念。
与科学发展观相对应的态度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种态度已经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第三条)。
所长不是科研项目所在领域的科学家,却凭借职权抢走项目,无视科学家的权益,是不尊重劳动,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不尊重创造。
因此,所长抢科学家的项目,是否定科学发展观的行为。
我判断,这种行为屡见不鲜,正是我们国家难以产生大科学家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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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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