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被学生发表造假论文所牵连的事好像已经很多起了。最近又发生了这样的事。尽管每次都是“学生擅自挂名,导师并不知情”,但导师确实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至少应承担导师所应尽的指导和自我监督的责任。
我对于这一点如此明确,主要来源于我的博士后导师臧绍先教授的教导。他是绝对不会轻易地让学生挂他的名字发表文章的。他会改了又改,直到他认为满意为止。我的一篇文章被他改得不好意思作第一作者了。背着他发表挂他名字的论文是不允许的。这些都被他明确提出来说过。像他这样,还有哪个学生会“害”他呢?
作为导师首先需要“爱惜自己的羽毛”。你如果默许或者纵容自己的学生在自己毫无贡献的论文上胡乱挂自己的名字,以从中分享并不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荣誉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掉入某个陷阱,为你未尽的责任心做出不必要的牺牲。如果把规则都给学生说了,学生还这么做,事后责任就会很容易说清楚,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事端呢?
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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