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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参加了一个引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工程本来不大,但由于是跨界河流上的中外联合引水枢纽而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我们承担了环评中一个专题的研究工作,因此也参加了评审会。由于这个专题内容涉及到河谷林草的用水问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境影响问题,因此多次已经参加了工程环评的有关会议。
环境评价报告书去年已通过了水利部的预审,今天是环保部的终审。参加评审会的各方面人士有30多人,其中评审专家10人,阵容是相当的豪华。专家人各自发挥专长,提出了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和我们的专题有关,可能还有进一步计算分析、修改专题报告。
现在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水利工程一般需要通过水利部和环保部2次审查。据说前些年2个审查会是结合进行的,但近年来由于水利部和环保部在职责范围等方面的争议和矛盾,审查会不仅分开进行,而且两个部门领导对同一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即使同一部门内的不同单位也可能意见不一致,会使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多花费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这种部门条条分割的体制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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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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