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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截至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青海省专家组已完成4家医院、11所学校、6家银行、4座电厂、1座水厂及州县机关办公楼等重要公共建筑的评估,共评估受损建筑289796平方米,其中危险194688平方米、待进一步鉴定61596平方米、基本完好33512平方米,分别占67.2%、21.3%和11.5%。下一步将评估住宅及普通公共建筑。
再经检索,《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中的青海省信息: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第一组:玛沁
第二组:玛多,达日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第一组:祁连,玉树
第二组:甘德,门源
按我国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标准,对玉树基本设防7度、大震设防大约低于9度的抗震建筑,在这次震中烈度大约略高于9度的实际地震作用下,会出现2/3的危房,从技术上是可以理解的。但类似于汶川地震区,问题就出在为啥对这些强震高危地区,国家相关部门当时取定如此低的地震设防烈度?
我个人觉得人们真应该好好去思考甚至学习与其毗邻的甘肃省地震防护部门:他们为啥就能促成国家相关部门对陇南等广大贫困地区的地震设防烈度定在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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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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