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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继光
最近,国资委宣布78家国企将退出房地产市场,这令很多人欢欣鼓舞,很多专家也予以大力支持。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国企在犯了一个错误之后又犯了另外一个错误。国企进入房地产市场,频繁制造“地王”,哄抬楼价,与民争利本身就不符合国企的身份。这就相当于全国人民出资建立国企,让国企反过来挣(在某种意义上是“抢”)全国人民的钱。如果是这样,我带头不要国企(可惜,虽然我也算国企的间接所有人中的一员,但我没有这个权力,大部分老百姓都没有这个权力)。国企只能进入保障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基础领域。这些领域应当是不赚钱的领域,国企应当成为政府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助手,而不能成为剥削人民的机器。因此,目前还有很多国企在以每天(注意是“天”)几个亿的净利润(注意是“净利润”,而不是毛收入)在挣钱,这些国企以及你们的“婆婆”也应该反思一下了。
说完国企再说商品房。商品房的说法本身就有问题,房子能否成为商品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当前的中国,房子已经成为实现老百姓基本生存权的关键物品之一,对此,我们应当让基本生活住房退出“商品”的行列,不能让某些人利用房子的特殊性而将房子作为“抢劫”他人劳动成果的工具。10年前没有买房的人基本都有“辛苦工作几十年,一觉回到十年前”的感觉。10年前20万能买到的房子,10年后至少要100万。中间的80万不就是你一辈子的血汗钱吗?抛开个人利益,有多少人忍心看着一部分人从另一部分人手中强行拿走人家一辈子(甚至是两代人、三代人)的血汗钱?我是下不了这个手!(当然,我更不愿意自己的血汗钱被别人通过高房价无情地拿走!!)这与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已经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基本生活住房不能商品化,必须由国家以保障性住房的形式来提供,每人一套,不许倒卖。只能从政府设立的专门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国企手中买,也只能卖给这个专门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国企。彻底堵住某些人通过保障性住房买卖牟利的企图。至于高档别墅和商业用房大可以完全商品化,这些房价无论涨到多少,和普通老百姓都没有关系,那不过是有钱人的游戏或者商人之间博弈的结果。
回到题目:国企应当还利于民,不能与民争利。住房应当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由政府设立的专业国企提供,每人一套,禁止私人之间买卖。对于楼市,国企应当有进有退,既然国企已经犯了一个错误,就应该吸取教训,通过切实的行动弥补错误,不要一走了之,再犯第二个错误,让普通老百姓继续生活在高房价的煎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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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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