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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真假,捐款使用情况都应当公开

已有 4077 次阅读 2008-5-22 21:3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

最近在网络上流传以下信息(为避免引起法律纠纷,将ruma性的语言删除了):

强烈谴责中国红十字会,并要中国红十字会对所有捐款去向做出解释、公布清单!我们的捐款不是让你这样tanwu的!是谁在发国难财! 天价!
刚才CCTV-4采访中国红字会的官员,说是明天会带救灾物资去灾区,下一步将会送去价值1300万元的一千多顶帐篷,红十字会所采购的帐篷每顶一万多元, 超高于市场价数(可住20人的超大帐篷2800一顶);
两个中江县红十字会的人来我们这里购买了1万多元的救灾药品,但要求我们开5万多元的发票。我们(成都制药一厂)没有答应,结果由隔壁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开给他们了据;
5月19日新闻联播:价值200万元的300吨大米运往灾区…… 现大米市场价格1.5元/斤(今天菜市场零售价)  2000000/300000=6.67  6.67一公斤的是什么大米?请大家转发,最好能转到温总理那里,严惩!
群发出去,最好是要让上头人知道!

 有人指出:
一天又两个中江县红十字会的人来我们这里购买了1万多元的救灾药品,但要求我们开5万多元的发票。我们(成都制药一厂)没有答应,结果由隔壁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开给他们了

按照国家规定,所有捐款到了基金会,他们合法的拿走10%作为行政经费.按照现存法律来说,这是合法的!所以几十亿捐款已经有几亿元被合法拿走!不信你可以问问身边的基金会的人。那么,剩下90%的捐款,采购的物资是否按照市场最低价格?是否按照批发价?采购帐篷的时候是50元还是500元?谁能知道呢?我们的媒体和广大市民,现在应该要求公布每天的采购清单了!别再单方面公布捐款清单,我们要知道采购清单!几十亿元每天的使用动向!是中国人的,请转发!
如果民众都没有努力监督政府 那么政府有fubai现象 也有公民的责任
公民的监督是fubai的关键,我们希望各慈善基金每周公布资金使用动向

我没有调查,不知道事情的真伪,但我觉得其中所讲的道理是对的。捐款人有权了解捐款的使用情况。下面是我院的一封倡议信,看到上述报道以后,我不清楚我是否还应当参与捐赠帐篷教室。

 

关于向四川等地震灾区紧急捐助抗震希望教室的倡议
各研究所、科室教师: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地震震惊全国,给灾区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害突如其来,震撼着每个人的心灵,民商经济法学院广大师生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都纷纷捐款、捐物,有的师生已经多次为灾区捐款,学院也从我院自筹的非计划内资金中为灾区捐款十万元,为我院受灾学生先后发放补助金3.8万元。在这段时间,我院教师还经常打电话询问,学院是否还有捐助或其他活动,都还想为灾区人民做更多的事情。
此次四川地震灾区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十分严重,受灾学生众多,随着救援的发展,帮助更多的孩子复课上学已成当务之急,经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联系了解到:捐款2.5万元,就能建成一间由大型专用帐篷或轻型活动板房构成的“抗震希望教室”,并配齐课桌椅,容纳50名学生上课。数间教室可以组合成一所“抗震希望小学(中学)”。基于此,我院领导于5月22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呼吁我院各研究所、科室广大教师,慷慨解囊,救助受灾学生,抢修灾毁学校,帮助灾区孩子度过难关,早日复课!具体捐助办法:呼吁以研究所为单位自愿捐助希望小学帐篷教室,教师少的研究所可以两个及以上研究所合捐一间临时教室。
 
灾难无情人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此危难时刻,学院号召全院广大教职员工关心受灾学生,为灾区孩子们搭建能够抵抗地震灾害的教室,让他们重新回到熟悉的学习环境,有老师和同学相互陪伴,帮助他们早日走出灾害心理创伤的阴影!

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工会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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