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的最大赢家是西方
最近手头上的时间有点松,特意在两大搜索门户网站搜了两个热门词儿:一个是科技创新,一个是文化创意。谷歌一次科技创新,查询结果14,900,000个,用时0.17秒;谷歌一次“文化创意”,查询结果13,100,000个,用时0.58秒。百度一下“科技创新”,查询结果8,980,000篇网页,用时0.084秒;百度一下“文化创意”,查询结果3,010,000篇网页,用时0.036秒。查罢结果顿感头晕目眩呀!谈到创新或创意,都少不了一个“创”字,都少不了需要自己亲历亲为;都少不了需要自己的独立思考;都少不了自己的新颖的见解和创造;都少不了需要自己拥有知识产权。
一说起知识产权,政府也好,非政府组织也罢,单位或个人,都有一套儿自己的说词。不管我们中国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做,多么努力,西方人都不会满意。其实当今世界上现行的一切有关物质产品、非物质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规则、法律、制度等等,都是西方强国依据其道德、价值、利益所确定的,都是以西方国家在上述领域的强势地位和既得利益者身份为基础的。这些规则也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而逐步形成的。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0-19 22: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