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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不存在签和平协定之理

已有 3236 次阅读 2011-10-18 09:41 |个人分类:综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office, style, 台湾, face, center

大陆与台湾不存在签和平协定之理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日前表示,未来10年在3种条件下,与大陆签署和平协定。哪三个条件呢,“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

事实上,这里至少暗含着一些概念的模糊和混淆,首先,台湾不是一个国家,是中国的一个省;其次,“国会”自然不成立。

事实上,都是中国人,签什么和平协定?有这个必要吗?

大陆对台湾的和平保障,只有一条就够了,那就是台湾不能独立!至于两岸关系何去何从,但凭后人去“智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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