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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母校密西根州大的这位小王同学数月前通过微博通过email反复表示歉意,我非常感谢,但我这人一向认为人贵有自知之明,好坏自在己心,万人贬辱,我就坏啦?万人褒奖,我就好啦?虽然方舟子新语丝果然不发表,我也没公开。但我觉得年轻人能够自省又如此坦荡难能可贵,借此次武汉法院继续去强制执行时,公布出来,也算是对小王好意的心领。
Date: 2013/1/8
Subject: 关于撤销我在“627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中的支持并向肖传国先生道歉的说明
To: smfang@yahoo.com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请将我在“627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中的名字:“王中磊,密歇根州立大学森林系”,撤去,并请将我另外一封“欢迎肖传国先生就此对我起诉”的信也一并撤销。另外,鉴于我在这2封信中的支持是公开在新语丝的,请将我的撤销请求(也就是本邮件)并我下面的道歉信也公开在新语丝上。这份邮件我也转发了肖传国先生。
向肖传国先生的道歉信
尊敬的肖传国先生,
我在2006年以“王中磊,密歇根州立大学森林系”的实名在“627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中表达了对方舟子先生的支持,并在随后的“欢迎肖传国先生就此对我起诉”的信中表达了进一步的支持。今天,我已经请求方舟子(方是民)将我的名字和信都撤去,并将本邮件公开在新语丝。我在这里对您因为我的这些行为而导致的伤害表示深深的道歉。对于法院的判决和“肖氏手术”(或者肖传国先生的研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我不应该表示任何的同意或者反对,因为这是我在当时乃至今天没有足够知识能判别清楚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在2006年对于法院的判决表示了反对,并对公开信中的其它内容表达了支持,这是一个错误。在这里我请求您的原谅和宽恕。对由此导致的后果,我愿意承担该有的责任。我也同意您可以将这封道歉信发布到您想发表的地方。
致礼,
王中磊
密歇根州立大学森林系 (或译为“林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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