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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方舟子:报假警是刑事犯罪。我惊讶地发现竟有如此多的媒体(例如《信息时报》、《东莞时报》、《长江商报》、江苏电视台、大河网、东北新闻网、华声在线)、名人和实名作者敢于公开指控、怀疑我涉嫌犯罪,或主动为这种言论提供发表平台。请各位网友帮我收集这些媒体、个人的名单和相关证据的链接。 今天 05:55 来自新浪微博 ”
你方舟子只要把2007年报警的恐吓信内容公布出来,不久万事大吉了吗?对真相显然也有洁癖的柴静和本网科学家们,不能追寻下真相吗?叶公好龙???????
为方便国内网友,我把方舟子自己2007年2月5号在其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的“恐吓信‘团伙的照片转载下来,请注意画面上的时间和我在上篇博文中登出的送恐吓信时间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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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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