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视界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odyssey 清华大学天体物理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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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立法规定公共建筑的最低抗震烈度级别

已有 5319 次阅读 2008-5-13 23:0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我国是地震相对多发的一个国家。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恰巧处于地震比较平静的时期。即使有大的地震,也往往发生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地区,容易被人忽略。这次汶川大地震强度大、震源浅、波及范围广,又处在人口稠密地区,所以人员和财产损失惨重。一幕幕的灾后景象让人们再一次领教了地震的恐怖。在有关地震的新闻中,最让人难忘的是不少学校校舍发生垮塌,掩埋了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名的学生。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生还的机会,那么我想不管是父母,还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机会让给孩子。正因为如此,看着本来无比朝气的一批孩子过早离开人世,会让所有人感到心如刀绞。

        灾难过后,一批豆腐渣工程就会暴露在人们面前。过错的人会为此受到行政、法律的惩罚,侥幸逃过惩罚的人也逃不过自身良心的谴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们目前的经济水平或许还不能像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那样,全面提高所有建筑的抗震级别。但是多花点钱,根据当地的地震烈度划分(参见“中国地震带、烈度区划图和四川地震位置”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4970),提高一下公共建筑的抗震级别应该是可以的。我想公共建筑应该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博物馆等等(政府办公大楼也应该纳入,不过根据中国实情,这些大楼可能已经达标了。)。这些建筑在发生地震灾害时,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以作为广大受灾群众的避难场所。

      上面的建议光进行呼吁恐怕不行,最好讨论完善后写入法律条文,然后交由各级政府依法执行。对于现有的公共建筑需要进行彻底的检查,如果抗震不过关,至少应该进行加固处理。我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但感觉技术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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