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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翔想到Thorpe 精选

已有 11074 次阅读 2008-8-20 13:41 |个人分类:街谈巷议|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这些天大家都在谈刘翔,我同情刘翔因伤退出比赛,祝他早日康复。与此同时,我突然想起澳洲的运动员Ian Thorpe来,所以暂缓写开会日记的计划,先写一件关于Thorpe的事。其实,刘翔和Ian Thorpe没什么关系,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也没有相似之处。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受到大众和媒体的关注。我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2004年三四月间。

我想,大家都知道Thorpe吧,在海外中文报刊上他的名字译为“索普”,不知道在国内是怎么翻译的,总之,他是世界有名的澳洲游泳运动员,保持着数项世界记录,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夺得四块金牌。

在所有项目中,400米自由泳是Thorpe强中之强,是大家期待他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夺金的项目。不料,在2004年3月进行这个项目的选拔赛时,Thorpe失衡落水。按照1998年制定的国际上共同遵守的规定,出现这种失误,得立即被disqualified,于是Thorpe照例被取消这个项目的参赛资格。他和他的教练提出过申诉,说这失误是受到呼喊声的干扰造成的,事出有因,但申诉被驳回。结果,名气较小的Craig Stevens取得了参加雅典奥运会400米自由泳比赛的资格。

可想而知,澳洲人感到多么惋惜,连当时的总理霍华德也说,可惜呀,这是澳洲的损失,奥运会还未开场,就少了一枚金牌。当然,大家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但不久又有新消息,Thorpe成功地取得了100米和200米自由泳比赛的资格,这样,按规定,如果Stevens退出,Thorpe可以合法地取代Stevens参加400米自由泳比赛。于是有些人士提出,Stevens应该高姿态地让出这个位置。

此说一出,触犯了绝大多数澳洲人价值观的底线,反对者蜂拥而起。奥运会对每一个运动员来说,都是一种梦想和荣誉,不能为了一块金牌而剥夺Stevens的个人权利。况且,体育的精神就是公平竞争。

Thorpe也在电视上公开表态,他接受取消资格的裁决,绝不希望Stevens放弃。

澳洲体育协会召开记者会,表示不干预这件事,Stevens是否让位完全是他个人的决定。

事情本来已经平息,不料,几天后Stevens出现在电视上,宣布放弃他的400米自由泳的名额,强调此决定没有来自任何的压力,他是自愿的,纯粹出于和Thorpe的私人友谊,并一再重复一个事实:Thorpe比他强。

既然是自愿,也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然而──讨人厌的“然而”──报纸披露,七号电视台在采访Stevens时,付出重金,数额在$60000和$130000之间,还签了一年的合同,聘其为特约记者。

公众舆论又一度哗然。Stevens再次露面,解释说他的决定是在这之前就作了的,和这些报酬没有关系。再说,他还有1500 米自由咏和4X200米接力泳两项赛事,放弃400米对自己不是坏事。Thorpe也说,Stevens的作法值得这些报酬。

没有理由不相信Stevens的话,这件事看来谁都没错。Stevens是自愿退出;由于Stevens的退出,Thorpe取得参赛权成为合法的。至于电视台,在商言商,七号台出巨资买断独家转播权,而Thorpe的比赛是收视率的保证,Stevens的退出挽救了他们的巨大损失,给十万左右作为答谢也是题中之义。

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是留下一点困惑。

甲:你见过真正的为体育而体育的奥运会吗?

乙:没有,因为没有,才要不懈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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