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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只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方式,量化的逻辑关系!
采用数学公式来描述自然规律时,一定要满足数学公理体系的内在逻辑,是自然规律逻辑和因果关系的准确体现和表达。因此,物理规律的数学表达关系推导过程的一些假定,附加的一些条件,是否有明确的物理意义,是否具有普遍性等,这些问题是非常值得物理学家高度关注和警惕的。
目前为了从数学形上变换出预期的结果,一些理论物理学家附加了一些,没有客观根据和明确物理意义,只是数学逻辑上可以自洽的条件,将应该具有普遍性的变换,用某事件在特定条件的表现(特解或特例)来证明,这种做法是片面的,结果不具有充分性,更不具有科学性。
我最近的两篇博客分析了参照系洛伦兹变换的数学推导过程中,附加条件(同时的相对性),是如何将变换本身应该具有的普遍性,演化局限为某事件的特解(例),并用事件的特解(例)来代表参照系普遍性,在物理概念上,以及逻辑方面存在的严重错误。
因此,用正确的不具有普遍性的事件特解(例),来描述时空变换的普遍性,是相对论内在的缺陷,是导致学术上争议的根源。
支持者强调了事件特解的正确性,而忽略了变换应具普遍性的要求;
质疑或反对者更加注重时空变换(参照系变换)应该具有的普遍性。
双方的争论由于各种原因,包括非学术性的,将会持续一定时期;
但我坚信,最终科学事实和历史会给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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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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