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SFN上发了一篇博文,题为“Measurement length of an object will not be changed by motion ”,附标题为“Space-time is invariable ”讨论了运动物体的测量问题,我的观点是应用速度的定义,即物体通过两定点的时间来测量运动的物体速度和长度,按此方法测量结果与光速和运动状态无关。此结论与SFN上的物理学家产生的极大分歧,并发生了很大的不愉快,最后我用以下的问题反问他们,但他们至今(已过3个月)仍未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