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研究领域,针对某一学术观点产生质疑,进而开展辩论,甚至导致争议是常发生的事情。一个正确的学术观点,往往在这一过程,会被逐渐接受和承认;而片面的观点可能会得到补充和完善,或者被证伪。因此学术争议是对科学进步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的。
1、正确的学术观点应与实验观察结果相符合,除普遍规律,科学观点具有其应用的范围,在限定的条件内应具有普适性。我们应该对一些出自于特例分析的理论成果和思想保持警惕态度。因为一个错误的理论得到的结果与实验结果可能出现相交点或区域,这些交叉点(可能就是特例),既符合实验结果,同时又可以用错误的理论来解释。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对理论的普适性进行全面的考查。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思维不会落入陷井。
2、开展学术争论时,各方应基于已被实验证实了的事实,对分歧展开辩论。不能给对方设置非学术性的障碍,例如“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理解”,这样会使人想起“皇帝的新衣”。
3、对于存在长期争议的学术问题的评述或纪念文章,作者应全面地、客观地展示各方的观点和争议的发展进程。
4、不应为了既得利益、个人尊严等非学术原因和理由,而抛弃科学道德。
5、科学杂志(或传媒)为科学成果的传播服务,不能区分学术派别。
量子力学对物质结构描述的精确性,主要表现为通过薜定谔方程求解,得出的原子分子能级和光谱结果,与实验结果精确符合。但对于波函数的“纯几率波”解释,提出初期就遭到了普朗克的坚决抵制,薜定谔和其他科学家也不赞同。除已有的争议外,我个人认为以下问题应引起关注:
1、如果接受“纯几率波”解释,氢原子中的电子和质子的运动服从几率波的控制,则氢原子不会有一个稳定的中心,也就不会得到电子在中心场运动的原子模型。因此,这一理论是自相矛盾的,显然是一个致命性的问题。
3、氢原子薜定谔方程的数学表述形式,使我们对其物理现象的理解产生了偏差。事实上,电子绕氢原子质心的稳定圆周运动,具有周期性运动特点,在数学上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处理,例如含时间的运动方程和轨道方程,根据我们研究的目的可以进行选择,但其物理意义只有一个。通过含时间运动方程我们准确知道电子在某一时刻所处的位置,而轨道方程给出了电子运动的轨迹。对于电子的轨道方程我们是不会作出电子是以圆环形式存在的错误理解。
在我前期的博文中,基于经典电磁理论证明了氢原子稳定基态轨道是自然存在的,提出驻波方程也可以用于电子的基态圆周运动的数学处理,通过方程的求解,可以获得轨道及其共振的结果,但不能将方程中的波函数理解为是对电子真实运动的描述。这个观点可能为我们揭示薜定谔方程的物理实质提供新思路。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请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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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N学术辩论:量子力学为什么不独立建立氢原子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