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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回老家过年,听到了一些令人不解的事,说出来供大家讨论一下。
家电下乡,给予农民优惠政策,即农民买家电,政府给一定比例(13%吧)的补助。具体做法是农民在家电经销商那里买家电时,同时得到一个证明。拿这份证明到政府某部门去申请,经过一系列手续, 领回来那部分补助。这本是一项不错的惠民政策,可实际施行中却变了味儿。那些经销商明确表示,顾客如果不需要申请补助,那么价格就会优惠,实际价格与农民拿回补助以后花的钱一样。否则就不能讲价,也不能打折优惠。听了这种做法,实在有些不解。难道政府补助的那部分要经销商出吗?否则经销商的做法就没什么理由了啊?不管怎样,这样一来,哪个农民还愿意费尽周张去申请那个补助呢!
无独有偶,今天互联网上有消息称,由于政府出台救市政策,购买1.6升以下排量的汽车,购置税减半,汽车经销商竟然悄悄地抬高了汽车价格,或者减小了优惠幅度,要把百姓应该得到的实惠再捞走。
国家的惠民政策到施行的时候总要变个味,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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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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