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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的目标: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

已有 3134 次阅读 2016-8-26 21:35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老聃死,秦失1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2”。“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3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4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5所以会之,必有6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7遁天倍情,忘其所受8,古者谓之遁天之刑9。适来10,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11。”              ——节选自《庄子 养生主》

注解:

1、失:本又作“佚”。

2、然:是的。

3、始也两句:开始时,我把他当一般人看待,后来我醒悟到,并非如此。老聃是安时处顺的人,不该以一般人对待他。

4、向:刚才。

5、彼其句:他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痛哭。彼,指哭者。会,聚集。

6、必有两句:一定有不想吊唁而吊唁,有不想痛哭而痛哭的。意即并非吊唁、痛哭的人都出于真情,而只是一种礼节形式罢了。言,借为唁。

7、是,此。指不想吊唁而吊唁,不想哭而哭的表现。遁,失。遁天,失去天性。倍,背。倍情,违背真情。

8、所受,指禀受的本性。

9、遁天之刑,违背了天理所得到的刑罚。

10、适来四句:偶然来到人世是他当生的时候,偶然离开人世是他合乎自然的发展。适,偶然。时,应时。

11、是,此。帝,天帝。县,通悬,系吊。帝之县解,天的束缚解除了。作者认为顺天之自然,就可以无所牵挂而逍遥自在。如果违反天理,则受到天的束缚、制约。

参考文献:

1、曹础基 编著 《庄子浅注》(修订本)中华书局

2、陈鼓应 注释《庄子今注今释》(最新修订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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