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
“过度思维是语言学家的通病,很多人不可救药。”的话,
过度思维还是个普遍的现象。所谓
杞忧,其实就是一类
过度思维。
很多时候,一个现象发生的“真正原因”很是奇怪,不能以常理思考。因此也就没有什么“真正原因”可言。很多时候,“原因”都是后来“找补回来”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时态时,没有人关注“原因”。事情发生后,才去论原因。在镜某看来,很多时候的原因不过是一个“偶然”。如果说人类活动中有必然的话,
利益驱动可谓是一类必然。
决定社会现象的很多时候,人的“任性”要比“物理法则”有效。因为“物理法则”有很大的宽容性,可以有人类随意折腾的空间。比如人类的衣服,“物理法则”大概只管保温。但是今天人类衣服的大部分作用并非是保温,而是要满足一些视觉上的需求。
“不能过度思维”的一个例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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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面滑,缺乏足够的摩擦力,则车辆将失掉控制。所以,我们被告诫: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当车向左滑时,方向盘要向左打,使车辆保持可控制。而不是相反。
殊不知,
当车向左(横)滑时,就意味着车子已经失控了。如果左边没有障碍或悬崖时,车子失控也无大碍。如果真是有悬崖的话,朝那个方向打舵轮还真是需要一些勇气。
镜某最危险的一次体验是雪天开车。前边的车子减速转弯,跟在后边的镜某只好急刹车。那个年代的车子还没有ABS,结果车子在马路上转了180度,车头朝后了。好在雪天路上人少,没有后续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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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