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少数 <3%
少数 <30%
多数 >50%
大多数 >70%
绝多大 数 >97%
理由:1,0.3,0.1,0.03是“坎儿”。1,0.1自不用说,这是说量级的变化。对0.3,一般人不大能理解,在物理上,只是
半个量级的说法。所谓
事不过三、
三人为众,都是说三在人们心目中的感觉是比“一”多很多的“多”。
有个著名的人的
生理感觉的对数法则。以log10为单位长度的话,log3大约是0.48,大约是0.5。半个量级的“半”,来自这个0.5。
当然,这个数量化的工作需要有共识。镜某的意见,并不代表有共识,只是一个“有根据”的意见。或许立委的大数统计会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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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