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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说说“守规矩”的事情

已有 3619 次阅读 2014-1-24 17:47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自然科学, 一等奖, 守规矩

从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说说“守规矩”的事情
作者: mirror (*)
日期: 01/23/2014 20:35:50

《说说2014年的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问题》的反响不错,这很出乎镜某的预料。当然,也有些不同意见,“吃不到的葡萄总是比较酸。好东西有瑕疵,不仍全盘否定,标准的中国人见不得别人好的思维”算是一个吧。对此,镜某的回应是:不是“标准的中国人见不得别人好的思维”,而是很多国人不知道什么叫做“标准”。

做事守规矩,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支柱。只有守规矩才能降低整个社会的运作成本,这与路上行车是一个道理。守规矩,既安全又省时。

科学院的院长不能算是“官儿”,但也是个“准官”了。因此也必须要知道“守规矩”。对于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获奖,作为院长的当然要有些作为。如果做?这就要看水平了。白院长发了贺信,这算是人之常情,不涉及规矩的问题。对贺信里的措辞,镜某也不打算说三道四,因为场面上的话还是要说的,这也不涉及规矩的问题。坏了规矩的地方在于给谁写贺信?写给物理研究所就是了。当初设立自然科学奖,就考虑到了国人的“劣根性”,明确写了这个奖是只给个人,不给团体。所以物理所没有资格接收这个贺信。有科学院的网页为证: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中国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不授予组织

如果是讲规矩,那就应该是院长致所长,祝贺该所的研究人员获奖。之所以不直接给研究人员,是因为有组织结构:院长与研究员直接说不上话,说得上话的只有所长。贺信给所长,然后才是具体的获奖人员。这就是所谓的“规矩”。作为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推荐单位的院长,如此不懂得规矩、不守规矩,在镜某看来,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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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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