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里,人们常常看到有很多“提议”和“ 提案”。很遗憾,合格的不多,
《放宽小学生入学年龄》可算是失败的一例。
首先,作为制度的义务教育,社会(政府)有责任建设、维持和完善(发展)校舍、教师等的教育资源。
放宽小学生入学年龄意味着需要准备更多的资源、降低资源的利用效率。说具体数字的话就是过去只接受12月里出生的孩子,这可以说是个定数(当然会有变化)。“放宽”后就要面对18个月里出生的孩子。这样单纯地看,人数最大会有1.5倍的变化。作为义务,就意味着政府要承担这个增加了的负担,在预算上和人力上。显然,这不合适。
对那些9、10月份出生的孩子,家长显然要“多”养一年、多一年的养育成本。但是退休制度也采用同样的计算方式的话,也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大孩子在小学低年级阶段,显然比小几个月的同学具有“竞争上”的优势。这个优势对孩子的心理发育有着有利的一面。因此,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调整小学生入学年龄的规定范围。
该贴中给出的第二个意见也是很有问题。剖腹产比例异常高的问题原本就存在。但是这些选择剖腹产的家长们不会因为晚上学、多养一年孩子,就要求医院把不足月的孩子就“拿”出吧?6岁时差4个月,即6岁与5岁又8个月,在身体发育上可以相差很大。这个事情不但要在实际的身体发育上理解,也要在算数上理解。5岁又8个月往上数12个月与6岁往上数12个月相对值要差开一个百分点。因此没有必要改变目前的入学年龄的算法。
提案者讲“很多有权有钱有关系的家长自然是要通过自己的活动,确保自己的孩子在按年计算的6岁入学”。显然这是论理上的“偷换概念”。没有理由因为那样个别的不合理的理由,来改变现行的、合理的规定吧?
在镜某看来,推迟毕业年龄对孩子们的就业、择业等都有好处。不好的地方就是家庭的养育负担过重了。、
改变一下入学年龄貌似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貌似更为合理。但这只是提案者的思考,缺乏全局的概念。一个制度不是为了某一个人、少数人设立的。这样的思考,也是国人学校教育中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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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