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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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神童(神汉?)说 de 理儿

已有 4457 次阅读 2012-2-29 19:12 |个人分类:其他杂碎|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方寒大战

微博上的方寒大战(其实是 misnomer,哪里有这样的大战,水军/粉丝/脑残 的相互谩骂不算,单看主帅,一方是穷追猛打,另一方基本不参战、应战)一地鸡毛,能想到的好处是见识了各路牛鬼蛇神。其中不久前粉的那位科大少年班才子 @新浪个人认证 剑芒 就是一位特别能战斗的。如今一上网,就见他在那里以一当十地飞刀乱砍,刀刀见血,却条条是道,神童出身,不服不行。

那位李神童说理透彻,就是嘴巴不干净。 据他自己说,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彰显所谓群众质疑的荒唐。   

李神童说de理
日期: 02/28/2012 16:53:50

他说的理让我信服的有:

1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 而且是反人性的 

2 人权不包括质疑权,质疑权是银子买来 的

3 法庭外的所谓自证清白是扯淡,可以证明这是不可能的

4 除非公权,不得侵犯私域

5 所谓道德(舆论)法庭,是暴民的天堂,公民的地狱(大意,算我的总结,原话不是这样的)

6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切道德逻辑链条的黄金原点,是文明社会共同的根。无根的理性主义必然导致邪恶。

7 ............

下面摘几条神童的围脖,供不上围脖的网友观摩: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方舟子 的门徒:“我明白了老师,质疑权是我的权利”。他来到了大街上,看到一位女生很胖,走上前去:“女士,你体重多少?”。女士:“呸”,吐了他一脸涂抹。他不甘心:“这是我的质疑权”。女士掏出电话叫来的警察。“这是我的质疑权”,门徒争辩。警察:“你狗屁质疑权,你是在骚扰公民”!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有限质疑和无限质疑】我可以通过逻辑连线把一个人的全部隐私质疑出来。这是无限质疑;即我可以没有限制的一直质疑下去。公共质疑都是有限的;警察质疑,法庭质疑,公权质疑。可网上质疑是无限的,典型的例子是@方舟子 质疑@肖传国,前后质疑了10年!为什么我们允许这种野蛮行为?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质疑韩寒行为实际上就是我们虽然久违的“游街示众”。游街示众是中国的根深蒂固文化,它的表面目的是制止犯罪,但实际上是通过欺辱人格的方式让一个人永远丧失尊严!这种文化存在于压迫型社会,它满足了无知愚昧的社会底层人们享受一次压迫别人的快感!所以,底层人越被压迫,游街示众越受欢迎!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股神118:“两夫妻做爱那是家房事,如果同样的动作搬到大街上去做,那就不是家事了”,同理,“代笔那是家私事,如果同样的动作搬到大街上去做,那就不是家事了”。你们为什么脑残到看不到这种逻辑型是一模一样的?代笔的结果是文章,房事的结果是孩子!因为你看到了孩子,所以你要质疑房事,对吗‘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杰克-张:谁会去做一件根本无法完成的事情?自证只有在法庭上,在有限的质疑次数下可以完成。在没有质疑次数的限制下,自证是越证越说不清楚。方舟子质疑了肖传国十年!请问,你们谁经受得起十年的折磨?!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无法自证的逻辑: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与其它事情相链,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逻辑网。当你向外人说明某个隐私,你不可能把所有相关的隐私全部描述,可每当你砍掉一个相关事务,那个位置就出现逻辑漏洞。一个熟练的质疑者可以通过这种不断追踪漏洞的方式把对方隐私剥光。一旦对方不愿意暴露某个隐私,他完了。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主动被方肘子拉黑的justinwu:孩子问:“为什么不能杀人?”,答:“因为我们自己不愿意被别人杀,所以不能杀人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问:“为什么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答:“没有为什么,这是信仰”。

李剑芒新浪个人认证 这么好的帖子不转白瞎了!“他研究的东西没有市场”,这是真话!1994年荷兰议会决议停止核能开发,老李这搞核能的就上大街要饭了!“去了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了几年”,工作做得不细致,应该批评!那家软件公司就是老李和MBA同学1997年创办的,至今老李仍然是最大的股东!其它的大家欣赏,不做评论!
@老爸爸在桃花源李剑芒这个人也并不坏。网上有网友提到他现实生活里很谦和,待人也不错。但是这个人有个大问题,就是他喜欢乱吹。胡吹海吹也不是什么罪过,坏就坏在他有个神童的名头。不明真相的人就以为他讲的特别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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